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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議員許淑銀收賄遭解職 10月26日補選

圖片來源:中央社

前秀林鄉長、花蓮縣議員許淑銀因蘇拉風災搶修工程收賄,遭依貪污罪判刑 8 年 6 月、褫奪公權 5 年,中選會今天表示,依法許淑銀解除議員職權,將於 10 月 26 日進行補選投票。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會後透過新聞稿表示,花蓮縣第 19 屆議員選舉第 8 選舉區選出的議員許淑銀,因涉案經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上訴駁回」,處有期徒刑 8 年 6 月、褫奪公權 5 年確定,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解除其議員職權,並自判決確定日( 108 年 8 月 7 日)生效。

中選會指出,許淑銀當時以 5985 票當選,其餘候選人得票數均未達該選舉區當選人得票數 1 / 2 ,不符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遞補的規定;許淑銀解職後,該選舉區缺額達 1 / 2 以上,且所遺任期超過 2 年,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應辦理補選。

中選會表示,今天會中討論通過花蓮縣議員缺額補選投票日期,訂於 10 月 26 日(週六)舉行投票,投票時間為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2012 年 8 月蘇拉颱風重創花蓮縣秀林鄉,和仁、和中部落遭大量土石流掩蓋幾近滅村,中央撥款新台幣 1000 多萬元協助救災,當時擔任秀林鄉長的許淑銀涉嫌找來黑牌承包商借牌包工程,並乘機收取 1 至 2 成共 215 萬元回扣。

判決書指出,許淑銀多次向許姓包商索賄,包商不堪其擾最後向檢調自首,二審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等罪,對許淑銀判刑 8 年 6 月、褫奪公權 5 年,犯罪所得 215 萬元沒收。全案經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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