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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聯客運延長工時累犯 新北勞工局開罰100萬元

示意圖。圖片來源:中央社

新北市府勞工局公布 2019 年第 4 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雇主名單,其中不乏學校、政府機關;統聯客運因 10 次累犯被裁處最高罰鍰新台幣 100 萬元。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公布今年第 4 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的雇主名單,共計有 339 家業者違法受罰。

本次公布名單中,統聯客運違反勞基法中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由於是第 10 次違法,遭處最高罰鍰 100 萬元;嘉聯益科技公司違反勞基法中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以及未依規給予勞工例假休息,遭罰 86 萬元。

勞基法開罰名單中,還包括中興大業巴士公司、新北市立鶯歌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國立台灣藝術大學、輔仁大學、輔仁大學附設醫院、新北市私立醒吾高中、南山人壽保險公司等。

被依職安法開罰的名單中,也不乏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台灣港務公司、桂冠實業等公司。其中新北市環保局被依職安法中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共開罰 6 萬元。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勞基法違規情形中,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共有 108 家;其次為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計有 49 家;使勞工超時工作則有 43 家;未按月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者也有 2 家。

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 66 家。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則有 3 家。

勞工局表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 100 萬元,市府去年 6 月修正公告新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及雇用勞工人數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上櫃公司,將加重裁罰 20 %。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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