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企業工會與中鋼公司今天簽訂第 5 次團體協約,其中婚假和產檢假通通優於法規,甚至主婚假目前法律未明定,但中鋼員工如當主婚人,主婚假自 1 天增至 2 天。
中鋼企業工會今天與中鋼公司舉行第 5 次團體協約簽約典禮,由中鋼總經理林弘男及中鋼企業工會理事長陳春生代表簽署,勞動部長許銘春、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國營會副主委吳豐盛、高雄市勞工局長王秋冬及中鋼董事長翁朝棟等見證。
這項團體協約呼應政府鼓勵生育政策,雙方協議員工的主婚假、婚假及產檢假各增加 1 天,並與團體協約同日生效,其中婚假自 8 天增至 9 天,產檢假自 5 天增至 6 天,皆分別優於勞基法、勞工請假規則及性別工作平等法。另外,主婚假目前法律未明定,中鋼員工如當主婚人,主婚假自 1 天增至 2 天。
許銘春表示,團約內容還包括協助購屋及辦理購屋優惠貸款、提供主婚假 2 天,以及優於法令規定的婚假 9 天、產檢假 6 天等,由中鋼團約見到中鋼人充滿熱情與關懷,勞資雙方共同營造友善工作環境,全方面的照顧員工。
陳春生表示,勞資關係如跳探戈,營運狀況佳則勞方權益往前一步,營運嚴峻則互相體諒走出困境,這次團體協約經歷屆工會理事長的努力,逐步增加員工勞動權益,這次團體協約的亮點在於休假部分,同時也呼應政府鼓勵生育政策,有關主婚假、婚假及產檢假各增加 1 天,使團體協約能兼顧到老、中、青會員需求與權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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