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國記者會(FCCHK)今天(14 日)向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發出公開信,對於自 6 月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開始,警方與媒體之間關係日益惡化,並對 8 月 10 日至 11 日香港多區衝突中的暴力升級表達高度關注,指警方在 8 月 12 日晚間於葵芳港鐵站內發射催淚彈的舉動,令人震驚。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香港外國記者協會表示,雖然警方透過舉行定期記者會以提高透明度,但他們認為最迫切的問題涉及前線警員的行爲,以及警方在與傳媒採訪示威活動時的互動,指記者不應干涉警察工作,同時警察也不應故意妨礙或阻止記者工作。
香港外國記協在公開信中還提出 11 項建議,內容包括警察應避免使用強光照射攝影師,使用催淚彈時必須更加克制,警員應表明身份及出示委任證,還有必須迅速回應有組織的襲擊事件,並拘捕肇事者,若是警察疏忽職守應處予以紀律處分,並公布調查結果。
香港外國記協並指警察應該假設穿戴明顯標明「Press」或「記者」背心及頭盔的人為記者,而不是偽冒記者;前線警員需保持冷靜,在與傳媒交談時應清晰簡潔提出要求,不要說侮辱和淫穢的話或做出威脅的姿勢;若記者投訴任何警員,必須確保調查有效透明。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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