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廉政署今天舉行「 2019 年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專題學術研討會」,為 3 年後( 2022 年)再度登場的第 2 次國家報告及國際審查預作準備。
法務部長蔡清祥致詞指出,研討會的議題是從國際審查 47 點結論性意見中擇選而來,今天邀請到政府機關實務界、學術界、私部門及 NGO 團體的專家,相互交流對話,希望能激盪出新的觀點與思維,增加這些議題上思考的深度及廣度。
廉政署指出, 2018 年聯合國反貪腐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公布「台灣的反貪腐改革」(Anti-corruption Reforms in Taiwan)結論性意見 47 點,是現階段國內反貪腐重點工作,這 47 點結論性意見是國際專家為台灣量身打造的武功秘笈,肯定台灣在多項反貪腐工作的努力,也對於未來政策方向給予建議。
這次研討會在眾多反貪腐議題中,聚焦「貪污犯罪所得之認定與沒收」、「公、私部門揭弊保護」、「私部門預防貪腐機制」及「政府機構廉潔評估」等 4 個主題。
其中,防制私部門貪腐問題受到國際專家及國內學者專家的共同關注,廉政署特別邀請 BSI 英國標準協會東北亞區總經理蒲樹盛發表論文,由國內 NGO 專家台灣透明組織協會理事長徐仁輝及台灣誠正經營暨防弊鑑識學會監事鍾元珧,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稽核程國榮共同討論,從國際視角切入,為台灣私部門貪腐防制的工作,開啟與國際接軌的任意門。
廉政署指出,反貪腐工作需要串連各方好手,集結跨領域、跨階層的民眾、政府機關、學者專家、私人企業、NGO 團體等各界群策群力。廉政署將於研討會後,把研討論文集結成冊,出版研討會實錄論文集並開放各界下載閱覽。
聯合國大會於 2003 年通過「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指導並提供各國政府反貪腐的法制及政策, 台灣身為國際一員,在 2016 年公布自主承諾履行公約規定。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的締約國共 186 個,締約國於公約執行情形審查機制採取「 2 階段、 10 年為期」,至今完成公約 2 階段審查機制的締約國僅 25 個。台灣已「一次性」的提出報告,全盤檢討落實情況並完成審查,執行進度已超越大多數國家。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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