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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情侶閃光更傷眼 太陽光3C藍光物體反射光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xusenru

七夕情人節將至,處處都有情人放閃,醫師指出,生活中許多傷眼光害,比情人閃光更傷眼,如太陽光的紫外線、 3 C 螢幕的藍光以及光滑物體的反射強光等,宜做好防護免得傷眼。

光田綜合醫院眼科醫師蔡明輝今天指出,炎炎夏日,民眾海灘戲水,一整天下來眼睛因海面折射陽光而感到不適或刺痛,很可能就是眼睛被陽光灼傷,進一步造成短暫性的視網膜病變,或者永久性的黃斑部病變。

若經休息睡覺後無改善,甚至有視力模糊、畏光等症狀,很可能已經對水晶體造成傷害,應盡快就醫,嚴重者須透過手術治療。

蔡明輝提醒,太陽光容易被民眾忽略,紫外線對眼睛的傷害可能出現白內障、黃斑部病變、視網膜病變等,艷陽天外出時最好配戴合乎規格、可有效阻擋 UV 的太陽眼鏡,同時盡量避免在強烈陽光下活動或工作。

生活中許多常見光害,醫師舉例,光滑物體反射的光線或相機的閃光燈,炫光容易造成眼睛疲勞感到不舒服,還有 3 C 產品的螢幕藍光,因藍光波長短、比其它光源能量高,眼睛需要比較費力聚焦,使眼部周圍的肌肉僵硬,易造成眼部疲勞。

醫師指出, 600 度以上的高度近視者或原本就有眼疾病史、家族遺傳的民眾,容易增加白內障及黃斑部病變的風險。

醫師建議護眼方式,可增加戶外活動時間,閱讀、使用 3 C 產品保持 40 公分以上距離,使用 30 分鐘後,休息 15 分鐘,留意環境亮度,光線不要太暗或太亮,定期接受視力檢查、均衡飲食。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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