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散播造謠蘇揆摔筆影片 工程師詹澄劼判罰1000元

圖片來源:中央社

電腦工程師詹澄劼在臉書張貼行政院長蘇貞昌摔筆影片,並散播造謠文字內容。新北地院簡易庭 1 日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定處罰鍰新台幣 1000 元。全案可提抗告。

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1 日的裁定書指出,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移送的詹澄劼,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警方於 7 月 16 日移送審理。社維法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處 3 日以下拘留或 3 萬元以下罰鍰。

法院簡易庭裁定,詹澄劼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處罰鍰新台幣 1000 元。

裁定書指出,詹男於 7 月 7 日晚上 19 時 20 分許,在新北市住處於社群軟體以臉書帳號,散布行政院長於參加公祭時摔筆等不實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

裁定書指出,詹男於警訊時之自白,且有臉書截圖、通訊軟體 Line 截圖可做為證據。經警察循線查獲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定。

網路 7 月曾流傳一則行政院長蘇貞昌出席因公殉職的鐵路警察李承翰告別式影片,直指蘇貞昌出席喪禮摔筆。但實際上影片為蘇貞昌出席某屏東鄉親告別式的畫面,並非李承翰告別式。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7 月 7 日晚間偵辦,調查影片來源為葬儀社禮儀師拍攝發於臉書,但無相關造謠內容。

警方循線追查發現,新北市電腦工程師詹澄劼看到禮儀師臉書所張貼的蘇貞昌影片後,除在留言區發文外,將影片下載轉傳發布到自己臉書上,並寫下造謠文字內容。

警方通知詹男到案說明,詹男稱是看不慣蘇貞昌摔筆動作,才另行轉貼發文,但不知此事會引起軒然大波,深感後悔。刑事局詢後把相關卷證函請新北市海山警察分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新北地院簡易庭裁定,全案可提抗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