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漁船今天違規在基隆嶼海域潛水捕魚,經基隆海巡隊登船檢查,發現船上共有 5 隻漁獲和潛水裝備,訊後將楊姓船長和林姓船主函送基隆市府裁罰,最高可處新台幣 15 萬元罰鍰。
海巡署第二巡防區指揮部上午 7 時許接獲民眾報案,一艘漁船在基隆嶼海域疑似違規潛水捕魚,基隆海巡隊巡防艇立即前往調查,上午 8 時許在基隆嶼西北 0.25 浬處發現這艘漁船,船上共有 2 名人員,海巡隨即全程錄影蒐證。
海巡登船檢查時船上其中一名人員正在潛水捕魚,楊姓船長坦承以工具潛水採捕,船上有潛水裝備、氣瓶、潛水刀等裝備,另有石斑、雜魚等共 5 隻漁獲。
基隆海巡隊表示,潛水捕魚屬於主動捕獵方式,且可在水中較長時間,不利海洋復育,而這艘漁船登記經營為延繩釣和一支釣,未具潛水器漁業執照,不得有潛水捕魚行為。
全案經海巡調查後,依違反漁業法規定,將楊姓船長和林姓船主函送基隆市政府裁處,依法可處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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