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通知明天要會勘「樂樂」等 5 間養雞場之際,屏東縣政府表示,昨天收到鄉公所初審公文,今天指派農業處等相關單位前往養雞場進行複審會勘。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表示,昨日收到枋寮鄉公所初審公文,隨即在今天下午指派農業、城鄉、環保、水利及警察等單位前往「樂樂」等養雞場進行複審會勘,就初審結果進行複查。
農業處畜產科指出,初步勘查養雞場有共用圍籬牆等行為,達應合併計算飼養規模,將依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要求業者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及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依規定辦理者將依環保法規裁罰。
農業處表示,自 2017 年起已 10 度函請枋寮鄉公所就養雞場儘速進行初審,今日複審會勘將按照日前行政院農委會、環保署各項指示做進一步審查認定,依各項法規處置。
對於裁罰相關法令,農業處官員說,包括未依畜牧法第 5 條第 3 款規定設置畜禽廢污處理設備、處理廢污或委託代處理廢污,或經檢查其畜禽廢污處理設備未符合畜牧法所定標準,可依畜牧法第 39 條第 1 項第 2 款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且依同法第 39 條第 2 項規定,後續如經按次處罰 3 次仍未改善者,將廢止及註銷其畜牧場登記證。
「樂樂」養雞場由屏東縣議員周碧雲夫婦經營,雖是合法養雞場,但是地方長年惡臭,並將矛頭指向是養雞場惹禍。但媒體沒能聯繫上周碧雲,無從了解她的回應。全案引起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關切,日前更曾為此南下關心,今天也在臉書上發文「屏東縣政府終於睡醒了」,明天下午 2 時 30 分將南下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前往養雞場會勘。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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