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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上限提高 勞動部:有利雇主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目前正在預告期,各界提供意見給予勞動部,其中商總針對投保薪資上限提高至新台幣 7 萬 2800 元提出疑慮。勞動部表示,提高投保薪資上限對雇主有利。

勞動部 6 月預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將投保薪資上限大幅調升至勞退提繳級距第 8 組第 44 級的 7 萬 2800 元,調整之後,上限勞工的雇主負擔將由每月 96 元增加到 153 元。

而在罰則部分,雇主未申報投保可處 2 萬至 10 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針對未申報期間發生職災,勞工請領保險給付者,可再處雇主 10 萬至 300 萬元罰鍰。

此草案預告期至 8 月 4 日,勞動部勞保司職災保險科長林煥柏今天表示,目前已收到包含民眾、各部會、企業主等各界意見。在企業主部分,商總提出將投保上限維持 4 萬 5800 元的意見,也有小雇主認為處罰太重、希望降低罰款額度。

林煥柏指出,投保薪資調高,對雇主是有利的,雇主只要付出一點點的保費,一旦勞工發生職災,勞基法的職災補償責任就可以高額度抵充,若是單獨立法之前,差距都必須由雇主負擔,上限一提高,對雇主而言絕對有利。

罰則部分,林煥柏表示,由於雇主若沒有幫勞工加保,對職災勞工影響會相當大,所以草案才會有這樣罰鍰的設定。

此外,財政部給予是否考慮罰鍰納入國庫、國發會給予給付額度是否要有區別等建議,另外也有民眾針對草案內法規定義等進行發問。

林煥柏指出,預告期結束後,將會參酌外界意見討論是否要調整草案,希望今年能送入行政院。

現行參加勞保投保單位數為 56 萬餘家、勞工 1038 萬餘人,根據勞動部推估,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後預估將增加納入 4 人以下投保單位 14 萬餘家、約 30 萬餘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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