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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空服郭芷嫣電爆加料涉飛安 警立案將約談

圖片來源:中央社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幹部郭芷嫣在內部社群軟體表示要在機師飛機餐加料,長榮航空停飛處分並完成報案手續。郭芷嫣今天則聲明承認是玩笑話。警方立案調查,後續將約談郭芷嫣。

長榮罷工勞資雙方簽定團協落幕,但因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郭芷嫣在社群軟體中提到要「電爆」罷工中途落跑者的霸凌情況,與在機長食物中「加料」等影響飛安疑慮對話再度引發風波,長榮航空公司昨晚報警後,郭芷嫣也在今天凌晨於工會的臉書( Facebook)上發出聲明,承認是玩笑話並致歉。

長榮航空表示,公司昨晚已經依照民用航空法第 101 條的規定,由法務人員向桃園市警局蘆竹分局南崁派出所完成報案手續,後續靜待司法調查。

長榮航空基於保障員工權益,也已經啟動內部調查程序,但基於飛安考量,待郭芷嫣罷工結束返回公司上班,將會暫時將郭芷嫣從空服員改為地面勤務工作,待調查結果出爐後再行調整。

面對記者的詢問,桃園市警局蘆竹分局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警方無法提供資料,但確認長榮航空已完成報案手續,警方已立案調查,後續也會約談郭芷嫣。

在罷工棚處理後續收尾動作的工會人員則表示,郭芷嫣近日未有輪值工作,因此不會到罷工棚來,最近也沒有看到她出現,對於相關狀況也不了解,但認為她平時是一個熱心的人,又是在群組內的聊天,相信她不是故意的。

根據民用航空法第 101 條規定,以強暴、脅迫或其他方法危害飛航安全或其設施者,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 90 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航空器或其他設施毀損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 5 年以上 12 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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