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知有無注意到中國全面納管公務員、教師、醫護人員、銀行職員私人護照的新聞。是否有強烈的既視感?因為由中國勢力技術指導的長榮罷工,也在搞這套,強力阻撓罷工空服員取回護照、台胞證、服務證等三寶,避免罷工勢力全面崩解。
從罷工開始至今的三寶操作,充分見證到工會比黑道還邪惡,更是中國傳統的父權心態極致表現。
- 罷工開始就打著「糾察線」明義強收三寶。什麼是「糾察線」?全國目前通用的法律,只有「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54 條提及「工會非經會員以直接、無記名投票且經全體過半數同意,不得宣告罷工及設置糾察線」,沒有其他的法規命令有解釋,也沒任何司法判解。然而,工會卻能據此無限上綱,強制沒收空服員的必要證件,強勢在長榮公司周圍違法集會遊行、阻止其他人上下班,完全視法律於無物。
- 開始有罷工空服員反悔,想拿回三寶,又不想被工會霸凌,於是委託長榮索取。結果工會居然說經過法院公證的委託書無效。什麼時候工會可以凌駕在法律之上?
- 本人冒著被霸凌的風險,親自來取回三寶,工會不但百般羞辱,還刻意刁難;說什麼三寶是委託台灣保全公司管理,要兩天才能取回。台灣保全公司好歹也是新光保全的子公司,是台灣保全業的龍頭;工會居然可以為了不想順利歸還三寶,把問題歸咎給台灣保全公司,嚴重詆毀別家公司的商譽。難怪台灣保全要急著解約。
- 台灣保全為了保全自家商譽而解約,工會又抹黑這是長榮打壓。拜託,長榮自己有保全公司,與台灣保全有競業關係。長榮是要怎麼施壓台灣保全?
- 等不及拿回三寶的空服員,只好去報案遺失,再憑報案單申請補辦護照。結果工會的律師居然恐嚇說,空服員當初已簽同意書將三寶委由工會代為保管,若之後再以遺失或去報案而申辦重發護照,就是誣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挖塞,這與黑幫把離開的人斷手斷腳有何不同?況且,誣告是非常重的罪,所以成立要件也是非常嚴苛的,必須是自始至終完全向法院捏造的事實才會成立;只要空服員認定工會刻意刁難,拖延他們領證的時效,所以才辦遺失補發,這樣就不可能成立誣告罪了好不好?
其他關於為 18 金釵辯護的,工會造假班機未靠空橋被誇包後說誤植;明明宣布 6 月 20 日下午 4 時後報到的開始罷工,現在又說那是口誤,這都不說了。
我支持長榮無論如何都要告到底。工會把「糾察線」無限上綱到公然違法違憲,然後居然還以大法官自居說這一切都合法,這部分一定要讓法院作出明確的裁判,難道罷工權就是治外法權?那如果工會幹部強暴不想繼續罷工的空服員,是否也能拿「糾察線」來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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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自 曾韋禎 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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