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天提醒機車車主,出廠滿 5 年的機車每年應於發照月份前後 1 個月內實施排氣定期檢驗,避免受罰。現在仍有寄發定檢通知,車主也可利用網站自行查詢。
針對網路傳出不再寄發機車定期檢驗通知,環保署今天發出澄清稿,強調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已實施超過 20 年,大部分車主均已養成每年檢驗的習慣,目前也還有寄送提醒通知,車主若擔心逾期,也可以自行上網查詢。
空保處副處長謝炳輝今天表示,環保署目前還是有寄發定檢提醒通知的名信片,依空污法第 44 條規定,出廠滿 5 年的機車每年應於發照月份前後 1 個月內實施排氣定期檢驗,如逾期未檢驗,則依空污法第 80 條規定可處 500 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車主也可以上網查詢自己應該何時進行檢驗,以免受罰。
根據環保署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網統計,截至 5 月底,全台機車檢測數超過 266 萬輛,其中檢測不合格數為 14 萬餘輛,不合格率約 5.52 %。
環保署表示,目前已於全國機車行等設置 3487 個排氣定檢站,方便車主檢驗,檢驗時間大概 3 分鐘即可完成,提醒車主按規定期間實施檢驗。另外,機車如不再使用,應辦理車籍報廢、停駛或註銷,才不需實施排氣定期檢驗。
環保署說明,目前地方環保機關依監理機關提供的車籍地址或通訊地址,寄送機車排氣定檢通知單給車主,是提醒通知服務,並非法定通知,也非定檢要件。如車主欲變更寄送地址,請向車籍區監理機關申請辦理,才能順利寄達車主所期望的地址。
環保署有設置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torim.org.tw/),提供車主查詢定檢站地址及應檢驗期間等資訊,可多加利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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