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始終被認為是未爆彈。但中國國務院今天提出的審計報告聲稱,地方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接受審計的 18 個省區中,有 16 個省區並未對償債較困難的市縣制定風險因應方案。
中國目前共有 22 個省、 5 個自治區、 4 個直轄市,總計 31 個省級行政區。中新社報導,這份報告僅對 31 個省區中的 18 個省區政府進行審計。此外,報告還對 17 個市級政府及 17 個縣級政府進行審計,總計 52 個地方政府接受審計。
根據報導,除了前述 16 個省區並未對償債較困難的市縣制定風險因應方案外,接受審計的 52 個地方政府中,有 32 個上報的債務數據存在漏報、多報等情況。
此外,有 11 個地方政府共計人民幣 170.78 億元(新台幣約 770 億元)的隱性債務,沒有制定化解措施。而其它部份地區制定的債務化解方案卻「缺乏可行性」。
這份報告提到,有 35 個地方政府共計 290.4 億元的債務資金,因為籌集與項目進度不銜接等原因被閒置。其中 22 個地方政府閒置超過一年,總金額 114.26 億元。
至於金融風險,報告指出, 2018 年以來雖然宏觀債務槓桿率已有下降,但部分地方金融機構不良貸款風險未能有效化解,一些金融領域的監管仍存在薄弱環節。
這份審計報告是由中國國務院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作成的整體結論是「有關地區風險防範意識增強,違規舉債勢頭得到遏制,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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