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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是否與大選脫鉤?人權團體:審議機制是重點別再小抄決勝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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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芋傳媒記者賴品瑀報導)立院 17 日展開臨時會,公民投票法的修法獲列為第一個優先討論的議案並展開協商,目前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蔣絜安的版本已逕付二讀,主要的更動是要將公投日與大選日脫鉤,審議時間拉長、政府機關要表態意見等,雖然門檻沒有調整,但上午立法院引發各界發表意見。

前副總統呂秀蓮與安定力量孫繼正、國民黨立委江啟臣、「以核養綠」公投領銜提案人黃士修坐在一起,痛批「修惡」,不滿草案要將公投與大選脫勾,抨擊是要沒收人民的公投權,也將影響他們正在推動的公投案。但環保團體、人權團體著眼去年 1124 公投綁大選造成許多亂象,支持修法更建議慎重處理,加強機關審議與公民討論,以免公投在無理性討論的狀況下,淪為以小抄決勝負。

先前草案提出,連署要附上身份證影本,引發各方反彈,16 日晚間,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已經定調將刪去此條。但是否脫勾大選,仍有許多爭議。另將與大選脫勾,將訂為2年一次,在 8 月底的最後一個星期六舉辦。

「為什麼不可以公投綁大選?」呂秀蓮質疑若不是選舉,怎麼會有這麼多人去投公投,至於去年大選公投案暴增是因為為門檻下降才暴增。若把公投與大選脫勾,不在同一天舉辦,恐怕難已達成同意票達 1/4 以上約 495 萬票的門檻,擺明就是要沒收人民的公投權,這是打著民主反民主。下午在立委陳曼麗舉辦的公投法公聽會上,除了呂秀蓮,許多發動公投的團體大致都擔憂,若不綁大選,公投案根本無法達到門檻,除非再下修門檻,不然他們不支持與大選脫勾。

前副總統呂秀蓮與安定力量孫繼正、國民黨立委江啟臣、「以核養綠」公投領銜提案人黃士修坐在一起,痛批「修惡」,不滿草案要將公投與大選脫勾。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攝。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呂秀蓮、安定力量他們主張公投法不須要修法,但人權團體與環團認為必須修法。邱伊翎強調,修法重點不是綁不綁大選,而是需要搭配真正有效的公民審議,避免讓公投成為特定人士團體或政客的工具。對於安定力量主張若公投與大選脫鉤就必須拿掉門檻,邱伊翎擔憂此舉將使未來的政策都淪少數人決定。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去年公投假訊息滿天飛,最後甚至依靠小抄來投票的過程,顯然不是好的直接民主機制。蔡中岳批,目前大力反對修法者,根本只是混亂公投機制下的既得利益者,只管自己得利,想要再一次玩弄民主,糟蹋台灣的自由。

蔡中岳表示,去年公投的各種亂象告訴我們,如果好的審議機制,一般人並無法在公投過程中有好好公開討論思辯的機會,甚至可能也還搞不清楚公投後的效力問題。去年「以核養綠」成案一個月就公投,沒有妥善討論,且有許多謠言介入其中。

蔡中岳建議,公共審議機制必須將相關爭點的進行盤點,由政府相關部會需要有積極提供資訊的功能爭點相關資料的提供,資訊必須匯集在同一個平台當中 ,並提供事實查核機制。提案方、政府部門、立院黨團所提供之相關資料或意見,以及各方提供的補充資訊或反駁資訊,需進行彙整與宣傳。電視辯論場數可針對不同爭點、面向來決定,從梳理問題、促進民眾知情參與的角度,設計一系列的深入討論。審議機制的推動不只是在於讓社會進行公共對話,也能讓行政機關理解問題如何詮釋與建構,並且進一步預備因應公投通過與否的相關政策調整。

安定力量在立院外高舉「直接民主大於間接民主」標語,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表示,直接民主也不能違憲,例如民主共和國原則、保障人民基本人權原則、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原則、正當程序原則。若公投案旨在剝奪少數人或特定群體之生命、身體、財產安全或基本權之提案,就是違背「少數權益尊重原則」。

因此黃嵩立建議,第一階段連署人數達提案門檻後,就應該就是否有違憲等不得作為公投提案,進行聽證會等審議,他更建議改長主管機關的審議期限,由現行的 30 日延長至 4 個月內,提案人之補正期限延長至2個月。必要時主管機關得駁回提案,或送請法院裁定,請也因此需要更嚴謹的司法救濟程序。

「民主並不只是個人偏好的加總。」黃嵩立強調,若是歧視、霸凌他人、若是少數人和弱勢者不利、若是據此偏好形成的政策政府無法負責,這樣的偏好並不能作為公投內容。再者,面臨假訊息攻擊、同溫層的心態,都可能導致民眾不能開放心胸進行審議,容易受政治操作影響,這都是直接民主在現今的資訊科技時代的一種風險。

因此黃嵩立主張,第一階段連署後,應該要由中選會進行更嚴謹的審查,且成案之後的公共討論,也要再延長時間。目前草案版本傾向於從現行的 28 天延長到 90 天,但他們建議要再拉長到 6 至 12 個月。且行政與立法機關都應提出更清楚分析公投效果供民眾討論。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涂予尹表示,除了審議問題,現行公投制度在宣傳及獻金等議題上,也呈現「規範不足」的狀況,也應該修法改善。涂予尹建議,獻金與宣傳預算應該訂出上限,否則財力不足的弱勢群體將面臨劣勢。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則指出,雖然草案中連署必須附上身份證影本已經取消,但之前民進黨提出這條是為了處理上次公投層出不窮的抄寫、死人連署問題,這還是需要設法解決,今次擁核團體更使出空白授權的招式,但中選會卻無力阻擋。

崔愫欣表示,如果要身份證影本,可能加重沒有資源的弱勢團體蒐集連署的困難,只有花得起大錢的財團、團體或政黨玩得起。且可能會導致有心人士趁機利用連署蒐集民眾個資,讓有資源的團體手握數十萬身分證影本,甚至買賣或與友好團體交換人頭資料,這樣恐怕反而更難以剔除違法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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