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香港特首林鄭受訪的時候,對於群眾反送中的抗議,她以一個母親的心情回復:
「我打個比喻,我是一個媽媽、有兩個兒子,如果我兒子每次都只會吵鬧『我就要這樣那樣』,而我也只是是遷就他……我想短時間,我們母子關係會很好;當這個小朋友長大了,卻因為當時的任性,而我去縱容他的任性行為,他就會後悔:為何媽媽那時沒提醒我呢?」
同一天,在香港的街頭,也有一位母親對著警察大喊:
「我也是作為一個媽媽,你也有小孩的,你們為什麼要這樣打這些小孩?你們收隊啦,夠啦。」
「煙霧彈我都吸啦,我吸了你幾個煙霧彈啦。我也有付出代價啊!一人讓一步了好不好?我不是攻擊你們啊。我沒有武器啊!你這樣對一個女人,你過意的去嗎?」
「想當初,你們考警察學校,你不是為了高薪好職位啊,是不是?你們都為了一點正義感,是不是?我不是壞人啊!我不是十惡不赦啊!你叫他們停啦!好不好啊?你叫他們停啦!我求求你們!」
這有什麼差別呢?其實也很簡單。
林鄭的話中只有自己沒有別人,她把溝通的對象當成小孩,認為對方的要求都是在吵鬧,實際上根本不想要聽別人要什麼。
而街頭上的母親想到的是別人,沒有自己。
(之前的內容中有以下這一段話:「令人難過的是,香港警方之後竟然近距離攻擊了這位母親。」因為在流傳的影片中有那位女性跟警方近距離對話後,頭部往後的動作。有網友在留言中說明那位女性並沒有在那個影片片段中受到攻擊,我仔細看了影片之後發現確實如此,那位母親頭往後的動作並不是因為被攻擊的後座力造成的,而是因為聽到爆破的聲音,頭往後閃躲的反射動作,在此要提出更正。)
香港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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