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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芋論》國安修法終於陸續達陣

2016 年 32 名台灣退將赴中參加「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 150 周年紀念活動」,引起輿論批評。 圖片來源:中央社

第 9 屆立法院第 7 會期已於 5 月 31 日休會,並預定在 6 月中旬召開臨時會。民進黨團首度在第 6 會期有系統地列入國安修法,經過兩個會期的努力,終於陸續達陣;加上臨時會將處理的「國家安全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蔡英文政府規劃的國安相關修法就差不多大功告成了。

受限於軍人年金改革拖延至 2018 年 6 月才完成修法,立法院民進黨團直到 2018 年 9 月開議的第 6 會期,才完整地將相關國安修法列入優先法案。然而,該會期既要審查 2019 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還有年底大選等因素,難以強行通過相關國安修法。

立法院通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任行政院長賴清德(前左)赴議場向眾人致謝,立法院長蘇嘉全(前左 2)上前相迎。
圖片來源:中央社

2018 年底的大選結果,見證中國對台的滲透已經嚴重到不容忽視之程度。

因此在第 7 會期開議前,以高效率與執行力著稱的新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就與民進黨團共同列出完整的國安修法、防治假訊息修法清單,並迅速將草案送進立法院;加上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定調「九二共識」就是一國兩制、中國放任非洲豬瘟在各國流竄、美國對華為展開制裁並開啟對中貿易戰,創造出國安修法的絕佳機會。

立委何志偉、林靜儀、吳焜裕等提案修法「動物傳染病條例第 45 條之 1」,帶疫區肉品入觀者,初犯 100 萬,累犯罰 300 萬。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攝。

已完成三讀的國安修法,最核心的就是「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外患罪的適用對象,從「外國」擴增到「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終於填補起共諜不能適用外患罪的嚴重漏洞。

同時,還將「私與外國訂約罪」修訂得更明確化,只要應政府授權事項,未獲授權就與外國(含中國)約定,且損及國家者,可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這相較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只處 5 年以下,嚴重許多。

只要未來有個人或組織與中國簽署和平協議,或類似「連胡公報」這類損及台灣利益之約定,都能按外患罪論處。

「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則是比照外患罪,提高洩密罪之刑度。並鑑於馬英九政府於政黨輪替後,多位部會首長自行在卸任前縮短自己的出境管制期;新修條文規定,涉密人員的出境管制期僅能延長,不能縮短。

前總統馬英九。
圖片來源:中央社

而在習近平定調「九二共識」就是一國兩制後,國民黨個高層均前仆後繼地宣示,若是重返執政,將與中國簽署「和平協議」,擬徹底將兩岸問題內政化,排除國際勢力之介入。

因此,蘇貞昌內閣迅速提出修法,以比照修憲的超高門檻,規範兩岸政治性協議之簽署。依新修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間涉及政治議題的協議,應經 3/4 立委出席、出席 3/4 同意,才通過締結計畫,與中國開啟協商;完成協商後,應經 3/4 立委出席、出席 3/4 同意通過協議草案,再交付全民公投,且經過半公民同意才能通過。

等於是要有 940 萬人出來投下同意票,才能與中國簽訂政治性協議,大大提升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

而針對假訊息,蘇內閣分別就「災害防救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糧食管理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提出修法,提高散播假訊息的罰則與刑度。

其中「災害防救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均已完成修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糧食管理法」則在二、三讀前遭國民黨團提交協商,但勢必會在臨時會完成修法。而「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所規範的散播核子事故謠言,屬於極罕見的假訊息類型,較不具急迫性,則應在下會期完成修法。

尚未完成修法的有「國安法」。因為「刑法」外患罪並無有為敵發展組織罪,只見於「國安法」。但其現行 5 年以下的刑責太低,還未達監聽門檻,因此民進黨團擬接受林鈺雄教授之建議,將刑責提高為 3 年到 10 年。

立法院三讀通過,將共諜納入刑法外患罪。
圖片來源:截自自由時報

雖然「國家機密保護法」已對洩密訂出很全面的規範,不過那只是針對已核定的「國家機密」;「國安法」未來擬針對交付資料給共諜者,科以等同「國家機密保護法」之刑責。而目前的所有法規都無法規範發生於網路上之共諜行為,未來「國安法」的適用範圍也會納入網路。

最重要的是,未來的「國安法」將清楚明訂,只要領有退休俸者涉共諜案判刑定讞,無論輕重,一律從犯案時點起剝奪所有退俸。

圖片來源:中央社

何以已逾協商期的「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能趕在 5 月 31 日完成三讀?因為「國安法」尚未經立法院長蘇嘉全協商,而民進黨團已排定於休會日通過 29 項議案,其中大部分都是無需表決;蘇嘉全難以在緊湊的院會期間,再抽身主持協商;為了議事效率考量,自然就放在臨時會一起處理。

另外還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範曾任國防、外交、兩事務、國安機關政務副首長、情報機關首長、中將以上人員,若赴中參與中共黨政軍慶典或活動,並做出「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可剝奪其退休俸。因為才剛於 5 月 23 日完成審查,要在 6 月下旬才過協商期,所以也規劃在臨時會處理。

民進黨團在這會期陸續通過各項國安修法,但受限於議事規範,以及整體的修法規劃,尚有數案須留待臨時會處理。遺憾的是,部分台派扭曲事實,宣稱民進黨放水、打假球,實在是詫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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