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聯合國「汞水俁公約」,環保署訂定含汞產品管制及淘汰期程,包含血壓計、溫度計等非電子測量儀器及高壓汞燈等含汞產品都將於西元 2021 年起禁止生產、進口或出口。
環保署表示,汞主要經由吸入或飲食等途徑進入人體,一旦進入人體極難被排出,可能引起噁心、嘔吐及腹痛等症狀,長期累積甚至會對大腦、神經系統及肝、腎、肺等器官造成損害。由於汞具有不易分解及生物濃縮特性,因此環保署已於 1991 年公告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
聯合國「汞水俁公約」於 2017 年 8 月 16 日正式生效,規定生活中常見的鈕扣型電池、開關及繼電器、照明燈具、螢光燈、化妝品、農藥相關產品及氣壓計、濕度計、壓力計、溫度計、血壓計等非電子測量儀器等含汞產品禁止生產、進口及出口期程。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局長謝燕儒指出,因應此公約規定,也將規定國內汞產品禁限用。其中,公約規定的電池、化妝品、農藥相關產品及螢光燈國內都已經管制,其他未納管的包含氣壓計、濕度計、壓力計、溫度計、血壓計等非電子測量儀器、高壓汞燈、開關及繼電器等都將於 2021 年起禁止生產、進口或出口。
謝燕儒表示,此政策上路後,國內市場原有的產品仍能販售並使用,目前公聽會已舉辦完畢,預計最快 7 月公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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