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豐鄉西濱路一間超商被新竹縣府認定為違建,新竹地檢署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起訴土地所有人李男,並建請地院沒收,再由檢方執行拆除。這是相當罕見的超商將遭沒收案例。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指出,這間超商的土地所有人為李姓男子,李男明知土地使用地類別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除非經過依法申請核准用途或領有合法建照建物外,依法僅能供農牧業使用。
檢方表示,李男不僅「農地非農用」,也未向新竹縣政府申請許可,西元 2017 年在此土地鋪設水泥,並蓋建築物作為超商使用,被縣府發現後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處分書,裁處 6 萬元罰鍰,並限期於同年 11 月前拆除建築物及水泥鋪面,以恢復原編定使用或向主管機關申請合法變更使用。
檢方指出,不過,李男未依限完成指定改正事項,經新竹縣政府派員前往複查,將全案函請檢方偵辦。檢方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起訴李男,建請新竹地方法院宣告沒收。
檢方表示,若法院輕判此案件,也未沒收建物,將無法導正民眾對農地農用觀念,還可能誤導民眾輕忽刑罰,鼓勵效法。因此,建請法院依法宣告沒收,由地檢署執行科對建物及水泥鋪面執行沒收命令,拆除違建,以利未來拆除回復原狀。
檢方表示,為貫徹農地合法使用及維護水土保持,相關單位將持續強化在各農業區巡查,無論是整地或搭違建,未做農業使用都將依法究辦,業者不要心存僥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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