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長黃偉哲今天上午針對各區里活動中心電腦伴唱機版權議題召開記者會指出,市府已編列預算支應,保障民眾到活動中心唱歌的權利,也希望立法院可以修法方式解決爭議。
黃偉哲表示,著作權法在 4 月修正之後,因為有一些定義不清楚,導致公益使用及營業使用有模糊地帶,造成民眾的困擾。市府已經與相關業者聯繫,授權費可直接與市府洽談。另外,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也已與相關業者討論,業者同意不會提出刑事告訴。
他說,這件事還是希望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拿出智慧,能夠用修法的方式,將公開播映及公益使用的範圍界定清楚,讓長輩使用區里活動中心的伴唱機歡唱時沒有後顧之憂。
台南市法制處長陳月端指出,市府主要的訴求有兩點;除了請中央針對著作權法第 55 條盡快修法之外,還有請智財局針對著作權法第 55 條做擴充解釋,讓經常性的活動也可以主張非營利性的合理使用。不過,如果透過解釋會變來變去,修法才是最根本的辦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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