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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法拚三讀 挺同團體場外集結盼同志被肯認

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今天處理同婚專法草案,婚姻平權大平台號召群眾在立法院外集結,高喊「我們要結婚」、「表決不能輸」口號,希望在這歷史的一刻,同志能被社會肯認、不再被愛排除。

立法院今天針對行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委託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所提的「公投第 12 案施行法」草案、信望愛基金會遊說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出「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暨公投第 12 案施行法」草案,進行表決。

雖然表決還沒開始,天空也下起雨,但在場外青島東路上仍聚集萬名民眾手持彩虹絲帶、手舉「表決不能輸」等手牌共同等待結果,由於青島東路已是滿滿人潮,主辦單位統計現場估有 3 萬 5000 人。

婚姻平權大平台今天在會前召開記者會,總召集人呂欣潔表示,同婚立法歷經修正案、大法官釋憲及令人痛苦的反同公投,如今又回到立法院,全世界幾乎沒有這樣的一個例子,但台灣在這不到 3 年時間內,卻 3 個路徑都經歷了。

呂欣潔也向現場群眾喊話「大家辛苦了」,她說,希望今天是最後一次,希望以後所有支持婚姻平權、支持同志權益的民眾不用再請假來立法院,大家今天站在這裡都是希望能在這塊土地上好好生活下去。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則表示,同志也是台灣國民,與大家一起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同時也是台灣同胞,盼這歷史性一刻可以肯認同志、讓同志能不再被愛、被社會排除。

除了婚姻平權大平台外,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今天也在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關注跨國同性婚姻保障的問題。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許秀雯說,依照台灣法律,跨國婚姻成立要件需依各當事人的本國法,世界上目前有 26 個合法國家,若台灣同婚法制化,一個同志跟美國人、英國人及法國人戀愛就沒有問題,但若台灣同志想跟日本或是韓國同志結婚,日本跟韓國外籍配偶的本國法還不允許同婚,那這個婚姻就無法成立。

許秀雯也提到,另外一種狀況是,法規規定,台灣若跟 21 個東南亞國家結婚必須先境外面談,才能取得進入台灣的相關簽證跟拘留,但對於同志來說,菲律賓同婚還未合法,台灣同志沒有辦法在菲律賓先跟菲律賓外配進行結婚登記跟境外面談,這也需要政府做出配套。

至於中配部分,許秀雯表示,中國目前還沒通過同婚,若要娶中國配偶必須機場面談,所幸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只要依照台灣法令就可以成立兩岸同婚,中配是有解套方法的,但機場面談部分,仍需要陸委會做配套,允許大陸的同志可以拿單身證明進入台灣辦理結婚登記。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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