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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坦克》當性侵犯娶了受害者⋯⋯性侵就地合法制?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Flachovatereza

本文作者盧郁佳,原文標題:教授鼠鼠的產地:性侵就地合法制,由思想坦克授權轉載。

舊日台灣,如果女人被性侵,主流社會總從男人的眼光看待風險,斷定是「家醜外揚父兄蒙羞」的名譽損失,和「女兒失貞嫁不出去」的經濟損失,所以解決之道是把她嫁給性侵犯遮羞,女方家屬就不追究。而受害者本人的感受,一生的幸福,並不是這種制度所關心的。

性侵犯娶受害者,看似賠償損失,實際得到了獎賞。這種做法宣揚,如果你無法贏得女人心,那麼性侵是開外掛的捷徑,立刻殲滅她的自主優勢。如果施暴受到外界干涉,性侵犯還會會對外宣示管轄權「我是她的男朋友/丈夫,這是我們兩個人之間的事,外界不懂,也無權過問」。在這種假自由真壟斷的文化下,外界信以為真退縮,司法也因此放棄阻止施暴。縱容了封閉的獨裁黑箱,許多慣犯得以持續蓄奴,嚴重剝削受害者身心來供養自己。我們從秘密長期持續的多次性侵中,窺見了久遠陋俗的背影。

  • 去年,桃園市一位 17 歲少女跳海自殺死了。她從小學六年級到國中多次被 41 歲徐姓男老師性侵,「後來只能說服自己,跟老師是男女朋友。後來兩人的互動真的就像男女朋友,包括有擁抱、穿對方的外套等。」
  • 一位擔任模特兒的陳姓女子,近日媒體普遍用性侵犯觀點稱她為「E 奶嫩模」,就像當初稱林奕含「滿級分漂亮寶貝」。媒體膽敢用同樣邏輯稱台北市長柯文哲為「凸肚老猴市長」、或用性徵代表一個男人嗎?不會,因為媒體這樣做會立刻挨告、被抽廣告失去與市政府每年數百萬的合作計畫。媒體看待這些男人是貴族、主子,而年輕女人是玩物、性奴。媒體稱她為「E 奶嫩模」,就像郭台銘稱妻子為「後宮」,美國極右派稱歐巴馬為「穆斯林恐怖份子」或「下賤死黑鬼」,是仇恨言論。

自稱「教授鼠鼠」的 Youtuber 游清閔公開承認下藥迷姦多位女性,事後成為「男女朋友」。游迷姦陳姓女子得逞後,住進她的房子,開著她的賓士車去迷姦其他女人,其他受害者也指他詐財。陳姓女子在臉書發文,控訴性侵的方式是,她憤怒質問:「沒有發生關係我會看得上他?」

人們不禁問,發生關係是如何使女人從看不上他、變成看得上他。在此被稱為「看得上他」的那種選擇是什麼?

它是痛苦的依戀。因為羞恥孤立了受害者,別無其他對象可依戀,硬生生遷就於困境的依戀。主流視性侵受害者為污名,所以當她們發現自己一夕之間從普通人淪為頭號通緝犯,痛苦之餘必須擺脫標籤的攻擊。同時,與性侵犯過去和諧的關係突如其來破裂,傳統文化一向逼女人單方面為關係出錯負責,要求她避免衝突、修補關係

在多重增強的壓力下,性侵犯網開一面,提供她們一種政治庇護,就是定義彼此為男女朋友。這令受害者如釋重負,她不再是罪犯,關係也恢復了和諧。解套的方式一如百年前:如果女兒被性侵,那麼就把她嫁給性侵犯。這抹消了加害者和受害者的界線,原地只剩下為吃案的「共同利益」而保守秘密的朦朧沉默。有首詩說「我為性侵我的人做早餐」,為了假裝昨晚發生的不是性侵,而是約會性愛。這重偽裝能提供受害者,生存所急需的安全感,恢復對環境的掌控。藉口反映出性侵傷害造成的心理威脅遠大過生理。為了安撫心理,她被迫讓出更多主權,承受更多傷害,比被性侵更多。

但這種虛假不實的安全感,並不是為了保護受害者,

而是為了替加害者脫罪,所以它註定不會實現。

性侵受害者靠性侵犯奉「戀愛」之名給予特赦,這種特赦完全根據他隨時變化的心情需要而發放和收回。並非平等的交往,而全賴男人單方面創造、控制和取消,剝奪女人對外界傳達、命名和其他共同作主的權利。

圖片來源:沉默的島嶼:校園性侵事件簿

台灣教師性侵學生案件報導《沉默的島嶼》書中描述受害女生的心境:「小薰不明白,明明自己是被迫的,為什麼內心會產生期待?這樣的念頭糾纏著她,讓她感到痛苦。她問鍾老師:我們是什麼關係?鍾老師一派輕鬆地答道:『我跟你只是一時的,我只是想要你的第一次。』她就像火熱的太陽被扔進冰水裡,所有的感受瞬間都結成了冰。她知道自己被玩弄了。畢業多年之後,她間接得知有其它學妹被鍾老師強暴。」

非人壓力迫使受害者仰賴加害者來告訴她,在她自己身上發生了什麼事,她對此該有什麼感覺,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

構築信任的,不是加害者長期誠實守信值得信任,

而是壓力嚴重剝奪受害者判斷事態的自信所致。

而性侵犯的欽定版本,就像極權政府的官方說法漏洞百出、前後矛盾,徹底不符她內心秘密的認知、感受。這當然不是戀愛,性侵犯實際上忙於不斷劫掠新的受害者、而忽略她、否定她。受害者的個人歷史、情境定義經反覆改寫而破碎錯亂,內在衝突使她們毫無例外陷於憂鬱崩潰。

美國施虐行為研究專著《他為什麼這麼做?:為什麼他上一秒說愛,下一秒揮拳?親密關係暴力的心理動機、徵兆與自救》解釋受虐者逐漸依賴施虐者的現象,稱為「創傷羈絆」。施虐者造成的種種心理影響互相結合,使受虐者越來越需要施虐者,試圖替折磨她的人脫罪,堅持對方其實一直替她著想。

「幾乎沒有施虐者會永遠惡毒、嚇人,他們都至少會有一段時間相當深情、溫柔、幽默,甚至很有同情心、同理心。這種斷斷續續(而且通常無法預測)的溫柔是造成創傷依附的關鍵。不論男女,一個人若遭遇長期慘重、痛苦的對待,只要有人為他/她帶來任何緩解,他們自然會回報以澎湃的愛。」

「然而在虐待的情況下,拯救者和施虐者是同一個人。」戀愛是幌子,洗腦綁架才是真相。

桃園少女在父親告老師性侵後,向親友透露「我是不是做錯了」、「我每天都好有罪惡感」、「覺得很對不起他」,對徐男說「對不起我毀了你的人生」、「我拿命賠給你吧」,崩潰大哭。她向精神科醫師透露崇拜、愛慕老師,但覺得自己很髒,因為用性這個東西,交換到老師的擁抱。讓她最難過的是,老師用這個方式去對待其他學妹,她覺得自己被老師拋棄、髒掉了。

假扮「男朋友」用謊言美化性侵,起初解套救了受害者;

然後持續毀滅其自我,腐蝕心智導致崩饋自殺;最後縱放加害者。

在桃園性侵案中,報載由於徐男對少女猥褻、性交時,少女並未有反抗等行為,檢方依對未滿14歲男女為性交、猥褻罪嫌起訴。視為合意性交,並不視為性侵。

台南地檢署偵辦林奕含案,因閨密作證林奕含說「這是我男朋友、我很愛他」,就認定不是權勢性侵,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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