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法規委員會今天通過最低工資法草案,會中確認審議參考指標分為應參採與得參採,應參採為共識較高的消費者物價指數,草案最快 5 月底送進行政院討論。
勞動部日前預告最低工資法草案,歷經勞動部法規委員會三次開會討論,草案今天順利出爐。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今天表示,今天會中確認最低工資審議的參考指標,依照草案內容通過,分為應參採與得參採,應參採為共識較高的消費物價指數,其他得參採指標也維持草案版本,包含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等。
針對審議委員會議事程序,謝倩蒨表示,未來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的委員都必須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代理人,出席者過半數就可以召開會議,原則上是共識決,若沒有共識則用表決,需出席者過半數同意。
謝倩蒨也表示,草案也明定,審議委員會將最低工資的審議結果送行政院後,行政院必須在接到審議結果次日起 20 日內核定並交由勞動部公告實施,若行政院不核定或逾期而未核定,勞動部也應在接到不予核定日或期限屆滿日起 30 日內,再次召開審議會進行審議。
謝倩蒨表示,若勞動部再將最低工資審議結果依規定報請行政院,行政院即應予核定,不得退回。她也表示,最低工資法經法規會審議通過後,預計最快 5 月底送行政院。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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