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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專欄》自貿港 vs 自貿區,有何不同?

圖片來源:芋傳媒資料照片

新聞:前新北市長朱立倫近日針對自貿區議題,批評蔡英文總統「台灣貨跟中國貨不會混淆,混淆的是妳的腦袋」。桃園市長鄭文燦 7 日表示,是朱市長誤會了,自由貿易港區是有管制的,在人流、物流各方面是要經過一定的管制程序,主要的目的是發展台灣成為一個物流運籌中心,並不會有洗產地這樣的疑慮。

自貿區的爭議延燒至今,國民黨現在有一個說法,就是你們民進黨不也是在推自貿港?一樣的開放,為什麼你們搞自貿港就是貿易自由?我們搞自貿區就是賣台?

其實這是一個好問題,自貿港條例是陳水扁時代通過的條文,我國自由貿易港區共有六海一空(桃園航空站),根據台灣港務公司的資料,每年透過自由貿易港區交易總額超過 5000 億台幣,是一個很大的數字~

圖片來源:林智群律師(klaw) 臉書

那既然有自貿港,為什麼國民黨還要推自貿區呢?如果兩個東西是一樣的,有什麼好推動的呢?

其實兩者的差別主要有三:

  1. 引進的事業範圍:
    (1)自貿港是法律明文准許的,才可以,
    (2)自貿區是法律沒規定的,都可以,行政機關裁量權高很多。
  2. 有沒有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1)自貿港是還是適用,不管是貨物進來或大陸人士進來,都要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2)自貿區是完全繞過去,不管是貨物或人,都繞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甚至更加碼,大部分的台灣法律都可以繞過去,比如:豬瘟的豬肉,這個在自貿港條例第 15 條是有規定,未經檢疫合格之動植物或其產品不得進入。那國民黨推的自貿區條例,原則上就是法外地區,台灣原本的相關法律,在自貿區內都可以 pass 不適用,那問題就會比較大~
  3. 有沒有強制聘用本地員工的比例:自貿港有強制聘僱台灣人要占 60%,原住民 3%,自貿區沒有這個規定
圖片來源:林智群律師(klaw) 臉書

結語:

其實兩個法規比較起來,就是一句話,100 步笑 50 步!一樣的開放貿易,但是民進黨說我是堅持開放 50%,對於中國的零件貨物跟人,我都要防範,回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跟相關檢疫規定,國民黨呢!就是 100% 開放。

其實開放程度本來就可以討論,但不能用「你可以開放,為什麼我不可以」這種論述方式,因為支持有限度開放,本來就不等於支持百分之百開放,用「自貿港」說嘴,主張「自貿區」的正當性,其實是有問題的!兩者本質上只是開放程度不同,政策可以討論,但不要用似是而非的方式混淆民眾,這樣其實不好!

原文出自 林智群律師(klaw) 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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