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今天指出,今年 1 到 2 月遺失高鐵車票件數大增,並提醒記名車票可掛失申請退款或補發車票,但若是無記名車票,便得重新購票,目前高鐵只有定期票、回數票屬於記名車票。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參議王淑慧指出,統計顯示,台鐵去年遺失車票共 37 件,今年 1 到 2 月為 5 件;高鐵去年遺失車票共 34 件,今年 1 到 2 月就有 25 件,數量大增。
她說,有乘客遺失車票時,不能理解為何要重新購票才能搭車,誤以為上網填寫姓名等資料購買的車票就是記名車票。
不過,王淑慧表示,目前只有台鐵的花東實名制車票、TR-PASS 學生版車票,以及高鐵的定期票、回數票,才是記名車票,內有晶片可判讀姓名;上網買票填寫姓名等資料,不等於購買記名車票。
她說,目前只有記名車票遺失時,可以掛失申請退款或補發車票,若是無記名車票,須向雙鐵報備,再重新購買同日、同起訖區間車票後,才能搭車。若事後尋獲車票,經雙鐵查證未曾使用,從車票上記載的搭乘日起算 1 年內,可請求退還票價,最多可退 8 成票款。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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