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8 月發生桃園元山蛋品公司涉嫌販售黑心液蛋,檢舉此案的 A 先生今天現身立法院,質疑政府未依貢獻程度發放吹哨者獎金,至今只獲新台幣 10 萬元。衛福部對此說明,法定程序須走完。
接獲陳情的國民黨立委陳學聖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元山蛋品公司去年 8 月經檢舉查獲,使用變質腐敗的次級蛋加工製作液蛋產品。案發至今已 9 個月,業者除遭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裁罰,桃園地檢署也於近日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陳學聖表示,元山蛋品公司涉嫌販售黑心液蛋的不法所得達上億元,裁處罰鍰共計 714 萬元,此類重大食安事件所幸是由公司內部員工舉發,否則難以進行查緝。但此案的吹哨者 A 先生丟了工作,身家安全受威脅,至今也只拿到 10 萬元獎金。
就此案而言,陳學聖認為,檢舉獎金發放,依據「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第 4 條規定,桃園市政府得發給檢舉人至少罰鍰實收金額 50% 的獎金。另外,同辦法第 5 條也規定,除發給前條獎金外,桃園市政府與衛福部得視檢舉內容及對案件查獲的貢獻程度,另發給檢舉人 10 萬元以上 400 萬元以下的獎金。
陳學聖指出,對照台中市政府面對同類案件,案發不過 1 個月就已經先行發放 350 萬元獎金,落實鼓勵吹哨者檢舉違反食安案件的立法精神,反觀桃園市政府在處理A先生的事情上,態度顯得不夠重視,應該承擔應負的責任,衛福部也應正視。
A 先生今天也出席記者會,戴著口罩宣讀聲明說,身為吹哨者,檢舉後就丟了工作,然後進入漫長無止盡的等待。他呼籲政府應按照吹哨者的貢獻程度發放獎金,否則誰還敢冒著生命危險挺身而出成為吹哨者,也促請衛福部督導地方政府。
出席記者會的衛生福利部研究員蔡文瑛和食品藥物管理署科長黃建隆表示,打擊不法,鼓勵全民監督。至於檢舉獎金一事,要把法定程序走完,並不是不關心。
陳學聖說,聽到很多法令和司法程序,聽了頭都昏了。政府應該感謝吹哨者,等司法程序走完可能都要 2 年、3 年,沒有人要做吹哨者了,可再檢討改進。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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