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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雨屋專欄》當年不能做的事!你不能留頭髮

圖片來源:Pixabay

台灣現在是完全自由開放的社會,只要不違法,大家可以隨心所欲做想做的事。不過在國民黨戒嚴統治時期,很多現在看來理所當然的事,當時統統都不准做。例如現在稀鬆平常的髮型,是不可能存在當年的中學校園;在有髮禁的年代,男學生只能留平頭,女學生必須是西瓜皮;雖然教育部到了 1987 年不再規定中學生髮型,交由各校自訂,髮禁仍普遍存在,直到 2005 年才由杜正勝下令全面解禁。

早年為了管理校園、區別學生與成年人、治安等種種理由,政府嚴格管制學生的服儀。教育部在 1955 年去函台灣省教育廳,要求女生禁止燙髮、男生禁止各種奇異之式樣。1969 年更嚴格規範,男生以平頭為原則,女生髮長不得超過後頸髮根。

首先突破髮禁的是北一女樂儀隊。他們在 1981 年 8 月受邀前往美國表演,為了避免西瓜皮髮型引發外國人側目,在外交部鼓勵及教育部的許可下,團員可以燙髮或剪成赫本頭。這樣的改變獲得高度好評,一度在國內看到鬆綁髮禁的契機,台北市古亭女子國中(古亭國中前身)率先改變,准許新生可在梳成辮子下留長髮;但此舉立即引發保守人士反彈,教育部只好出面踩煞車,澆熄這個火苗。

到了即將解嚴的 1987 年,髮禁的合理性已遭到社會的高度質疑。例如原本不受拘束的小學生,升上國中後要剪成西瓜皮或和尚頭,心理會受到極大的衝擊;五專生前 3 年比照中學生規範,後兩年解禁,還有一校兩制的問題。

教育部因而在 1987 年 1 月決定,授權學校自訂學生髮式,名義上解除髮禁。但多數學校仍沿用過去的規範,維持嚴格髮禁。

台北市華江中學就因為髮禁引發「學潮」。因為相較於鄰近的萬華、大理、龍山國中允許學生留正常髮型,華江中學嚴格規定學生髮長不得超過 2 公分、兩側及後面須斜推 15 度。1994 年 1 月,華江中學教官要求十餘名學生立即去理髮,找不到理髮店的學生只好向態度開放的音樂教師求援;音樂教師一方面向市議員陳情,另方面鼓勵學生連署請願,結果短短 5 日內就有 1300 名學生簽名響應,占全校國中生的 2/3。

台北市教育局與校方對此怒不可抑,一度想調走該音樂教師。但此事已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校方迫於外界壓力,先同意將「小平頭」放寬為「大平頭」;後再進一步開放,比照鄰近的國中,不限制頭髮長度,只要頭髮保持乾淨、整潔、不故意燙理成奇形異狀。

因為多數學校均沿用戒嚴時期的規定,動輒當場剪去違規學生的頭髮;縱然有稍微鬆綁的學校,頂多只詢問家長意見,學生無從置喙;甚至還有學校進入 21 世紀後重新實施髮禁。由中學生組成的「中學生教改聯盟」則於 2001 年底召開記者會,要求全面廢除髮禁。

多數指標性名校,包括建國中學、北一女中、台中一中、台中女中、高雄中學則紛紛喊冤,表示他們早無髮禁,只要學生頭髮不燙、不染、不過短、不過長、不抹髮油、髮型不怪異,校方都不干涉。

教育部則於 2002 年 9 月規定,校方在制定髮式、儀容前,也要參酌學生意見。

然而,根據人本教育基金會在 2003 年 12 月公布抽訪 274 所國中、1423 人的調查結果顯示;只有 1 所沒有髮禁,72.3% 的受訪者每月被檢查 1 次頭髮;若檢查不及格,61.5% 的學校會動用剪刀、剃刀,直接剪掉學生頭髮,82.6% 會記警告或小過處分。為了徹底解放髮禁,人本還邀集人權、教師團體、法界、文化界、學術界人士,成立「學生護髮行動顧問團」,參與者包括作家柏楊、侯文詠、新竹師院校長曾憲政等知名人士。

投訴學校不當管束髮式的案例到了 2005 年達到高峰。遭投訴當眾剪女學生頭髮的雲林縣土庫國中校長,還振振有詞地辯稱,剪學生頭髮是為維護校規的尊嚴與正義。

宜蘭縣國華國中規定男生必須平頭、嚴禁分線,女生不能有劉海、髮長不得超過校服衣領。花蓮高中原規定「髮根見白」,2005 年才放寬為「往上斜推」。桃園縣青溪國中規定,男生頭髮厚度不得超過手指插入後1公分。

根據教育部統計,在 1987 年名義上解除髮禁後,累積有 14 萬名學生因為髮型問題被處分。全國有 10 所學校處分人數高於 50%,更有 3 校 1 年來平均每名同學被處分 1.5 次。

教育部長杜正勝因而在 2005 年 7 月宣示,將要求全國公立學校徹底解除髮禁,盼於 9 月開學時實施。

不過此說引發全國強烈反彈。許多教師紛紛表示,如果開放的話,未來學校不知道會亂成什麼樣子,他們要怎麼教學生?許多國、高中甚至表明,就算教育部發公文下令解禁,髮禁還是會照舊。

杜正勝則在 2005 年 8 月舉辦的全國高中校長會議中質問,「頭髮問題真那麼重要嗎?」「難道留什麼樣的頭髮就是什麼樣的人嗎?」「留長髮就會變壞嗎?」「解除髮禁有那麼嚴重嗎?」

並以戒嚴時期誰會想到總統有直選的一天,直指大家只要碰到不習慣的事就抗拒。

儘管有台北市的建國中學率先徹底解除髮禁,但更多是拒絕配合的學校。教育部在 2005 年 9 月開學後調查,全國 480 所公私立高中職,還有 197 校尚未解除髮禁,其中仍有 13 校會處分違規學生。

為了避免學校陽奉陰違,教育部乾脆祭出絕招,禁止派駐各高中職的軍訓教官檢查學生頭髮;若私校要執行髮禁,請自行找人管理。

髮禁正式解除半年後的 2006 年 2 月,全國 1200 餘所國高中,仍有 426 校有髮禁,但只剩 5 校會因此處罰學生。

在教育部強力解禁後,髮禁在短短幾年內已成遙不可及的歷史現象。甚至在 2011 年 3 月,竟然是國民黨的立委林建榮質疑有私校仍偷偷實施髮禁;讓教育部長吳清基表明,若有私校繼續實施髮禁,輕者扣減補助款,嚴重將以減班處分。

本文由想想論壇授權轉載,原文標題:【當年不能做的事!】你不能留頭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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