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懲酒駕行為,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將來警政署會積極配合交通部辦理各項準備工作,並依實務執行面,盡速修訂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未來酒駕累犯機車罰新台幣 9 萬元、汽車罰 12 萬元,若再犯罰款將累加;駕駛人若酒駕,同車乘客最重可罰 3000 元。
徐國勇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將來內政部警政署會積極配合法規主管機關交通部辦理各項準備工作,並依實務執行面,盡速修訂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讓員警依法執行。
他指出,目前警政署已提升酒駕熱點的攔檢,除了減少員警勤務負擔,也能讓酒駕取締更有力量。盼在此次修法後,能讓大眾更重視酒駕的危險性、杜絕酒駕行為,從他律變成自律,全民一起防治酒駕。
徐國勇表示,提醒大家本次修法重點,未來民眾若拒測和拒檢將處 18 萬元罰鍰,並累計重罰;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車輛將被沒入;汽機車採罰則分流,最高分別處 12 萬元及 9 萬元罰鍰。另外,酒駕同車共責部分,乘客可處 6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罰鍰,此次修法也首次強制酒駕者重新考照需加裝酒精鎖,若未依規定,可處 6000 元以上 1 萬 2000 元以下罰鍰。
徐國勇說,他要再次呼籲,生命可貴,請愛護自己、尊重他人,酒後千萬不要開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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