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有電信業者拖延電信管理法修法,賭政黨輪替後可用華為設備,電信協會駁斥, 4 G 已依法禁用中國設備,電信管理法通過與否和禁用中國廠牌設備無關,盼政府勿匆促釋照。
5 G 釋照與電信管理法議題受到各界關注,自由時報今天報導,傳某兩大電信業者遊說立委,拖延「電信管理法」修法,「賭」明年大選後有機會鬆綁「華為條款」,讓業者採購成本至少低 2 到 3 成的華為基地台等設備。
報導也指出,黨政人士透露,已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加快標準、企業專網等議題跨部會溝通,力拚「電信管理法」在本會期完成二、三讀,今年底完成頻譜競標,加快釋照腳步。
針對政府與業者期望 5 G 釋照的腳步不同調,並傳出有電信業者刻意拖延電信管理法與 5 G 釋照進度,產業界人士表示,電信業者沒有拖延 5 G 釋照,而是因為釋照是很重要、嚴肅的國家政策,認為政府不應為了有心人士放的毒藥消息而匆促釋照。
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今天回應指出,電信業者現行 4 G 行動寬頻已依法禁用中國廠牌設備,足以證明禁用中國廠牌設備與否,與是否通過「電信管理法」無直接相關,電信業者更不需以此理由拖延修法。
協會進一步指出,國際間釋照作業需充足準備期,除應考量行政作業流程所需時程外,有關投標業者的作業時間與保證金、標金調度,也應一併考量,畢竟 5 G 釋照攸關國家通訊科技競爭力,首重釋照能否平順圓滿。
「電信管理法」牽動未來整體通訊產業生態鏈,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點出,除了行政院版本,還有 10 位立法委員提出各自修法版本,足見「電信管理法」的重要性,為各界所關注。
協會也說明,電信業者對 5 G 頻譜競標議題的關注核心在於產業環境是否健全,業者力促標金與頻率使用費合理化,以利跨產業合作,而因應 5 G 特性,業者也認為,網路建設義務應與技術特性與時俱進,同時也因 5 G 商業模式不明,認為使用執照增加獎勵輔導政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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