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25 日將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根據立委提案,酒駕最重罰鍰將從新台幣 9 萬元提高至 50 萬元,酒駕累犯或嗑藥危險駕駛人,最高罰鍰提高至 100 萬元,且終身不得考領駕照。
酒駕肇事頻傳引爆民怒,朝野立委都有加速修法的共識,明天交委會預定完成道交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立委相關提案初審程序,若有爭議條文則提交院會處理,立法院長蘇嘉全日前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決議, 26 日院會上午將協商酒駕修法實質內容,下午進行處理,若無意外,道交條例修正草案最快可望於本週二立法院會完成三讀。
多位朝野立委提案加重酒駕罰則,像是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提案,將現行酒駕最高 9 萬元罰鍰,提高至 50 萬元,並可以當場扣車及吊銷駕駛執照。
蕭美琴同時主張,酒駕累犯或服用藥品後不能安全駕駛的行為人,一律吊銷駕照,若因此開車而造成傷亡,終身不准再考領駕照,而且最重罰鍰提高至 100 萬元。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認為,現行法令中對於拒絕攔檢而逃逸的相關罰則,僅處以 30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罰鍰,與酒駕及毒駕拒絕攔撿測試的 9 萬元罰鍰相比、明顯不符合比例原則,因此提案修法,針對酒駕或毒駕者,未依員警指示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處 9 萬元以上 18 萬元以下的罰鍰。
至於刑法的部分,有多位立委提出「刑法第 185 條之 3 條文修正草案」,要提高刑罰,嚴懲酒駕行為,包括若是因而致人於死,將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或 12 年以上有期徒刑;也有立委主張,若因酒駕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嚴懲酒駕者等。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在 28 日排案審查。
此外,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前併案審查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中通過臨時提案,請檢察機關研議修改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規定,增設讓酒駕者到殯儀館以社會勞動形式,體驗生命教育。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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