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C)今天在歐盟峰會登場前的一份內部簡報中警告,倘若英國脫歐時間延至 6 月 30 日,將帶來「嚴重的法律和政治風險」。
針對英國要求把脫歐時間延後至 6 月 30 日一事,歐盟執委會敦促各國領導人選擇短期延後至 5 月 23 日,或比較長期延後到「至少 2019 年年底」。
英國首相梅伊(Theresa May)今天告訴國會,英國已要求歐盟領導人,把英國脫歐日期延後至 6 月 30 日。
梅伊表示,她致函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Donald Tusk),「通知他英國爭取將里斯本條約第 50 條規定的期限延至 6 月 30 日」。
她說,「我不想延太久」,並警告一旦延後更久,英國將必須參與 5 月底舉行的歐洲議會選舉。
歐洲議會(EP)將於 5 月 23 日至 26 日舉行選舉,歐盟執委會表示,如果英國脫歐時間延太長,就必須參與這場選舉。
她表示:「這個想法是,英國人民 3 年前已投票決定脫歐,我認為要求他們選出新一批歐洲議會議員,令人難以接受。」
她說:「身為首相,我沒準備好把脫歐時間延至 6 月 30 日後。」
梅伊在這封唐寧街發給圖斯克的信中表示,打算把與歐盟協商過的脫歐協議帶回國會。英國國會議員先前以壓倒性多數 2 度拒絕這項協議。
她寫道:「如果這項動議通過,我有信心國會將建設性地通過這項協議。但這顯然無法在 3 月 29 日前完成。」
「因此,我寫信通知歐洲理事會,英國爭取將里斯本條約第 50 條規定的期限延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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