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研擬以不修法為前提,透過行政命令方式,解決中藥商 20 多年來的生存問題,讓新一代從業人員取得開業執照。衛福部長陳時中 14 日在立法院表示,中藥房有其存在的社會價值,當然要延續,衛福部正彙集相關團體的意見,很快就會開會規劃方案。
衛生署在 1993 年修正藥事法第 103 條,訂定傳統中藥業者落日條款,要求後續想開設中藥房者,得修習一定時數的中藥課程,並經國家考試及格,但 20 多年來,因沒有設立相關考試,導致中藥房銳減。衛福部中醫藥司司長黃怡超 13 日表示,衛福部預計以考照制度解決調劑權問題,最晚在 4 月中旬公布相關措施。
衛福部長陳時中 14 日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詢問時指出,民間的中藥房提供消費者相當多好品質的中藥材,具有存在的社會價值,當然要延續。他表示,衛福部要解決這 20 多年來沒有解決的問題,已在 1 月下旬邀集相關團體開會,當時決定各團體若對開業者在上課時數認定及資格認可等方面有所建議,可在 2 月底前提出,所以現正彙集相關意見,很快就會再開會討論。
(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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