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天召開跨部會會議審查法務部所提刑法修正草案,以加重酒駕刑罰,但因涉及刑度與比例原則等問題,將待法務部彙整意見後,再行討論。
法務部 2 月底公布刑法 185 – 3 條修正草案,重點為酒駕加重刑罰及增訂沒收條款,酒駕致死本刑最重 12 年、再犯酒駕致死本刑最重死刑,犯罪交通工具可沒收;行政院已將本案列為本會期最優先法案。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今天下午召開跨部會審查會議,邀集交通部、法務部、衛福部、內政部以及司法院等相關部會,針對刑法修正草案交換意見。
羅秉成會後受訪時表示,各部會今天針對草案內容包括刑度是否合宜、有無違反比例原則、以及執法技術等問題等進行初步討論,例如草案明定酒駕累犯加重刑罰,最重死刑是比照殺人罪刑度,但有學者質疑酒駕判死違反罪刑相當原則或比例原則。
又如草案明定,酒駕的交通工具一律沒收,如此對於出借車輛、不知情的第三人是否刑度過重,也待釐清,另外,草案也規定酒駕可扣押車輛,以現狀估計一年扣車約 5 萬輛,是否有足夠的空間保管,也是問題。
此外,羅秉成說,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也有沒入的規定,按理行政罰則應比刑事處罰嚴格,但刑法修正草案對酒駕車輛的刑事沒收規定,卻比行政沒入還嚴,這部分也需要再協調。
他說,今天會議中是各單位廣泛交換意見,並未做出結論,將待法務部彙整意見後,再儘速進行後續討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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