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曾涉及持刀恐嚇取財及傷害等多起案件,里民視為地方惡霸,他再涉恐嚇取財送辦遭無保釋放,又隨即涉嫌殺人未遂案,里民人心惶惶連署指證,檢方今天聲押獲法院裁准。
高雄市警察局鳳山分局調查,陳男曾涉及傷害和恐嚇取財等案件,經常惡言惡語勒索財物,地方里民敢怒不敢言,致使陳男輕而易舉得逞,食髓知味,一旦有不從就持刀相向,民眾人心惶惶。
警方表示,陳男 5 日又犯下 2 起竊案,另闖入一處檳榔攤恐嚇要殺死對方,被依恐嚇、竊盜等罪嫌送辦, 6 日經檢方限制住居,無保釋放。
不料,陳男送辦後因陳報有一處固定住所及有辯護律師,高雄地檢署令限制住居及無保釋放,陳男於返回鳳山區後,又持刀到一家便當店恐嚇女店員及搶吃顧客便當,再到一家釣蝦場持刀追殺廚師及顧客。
鳳山警分局表示,文山派出所昨天獲報轄區這家釣蝦場內發生糾紛,有人持刀追殺民眾,立即出動快速打擊部隊前往處理,發現是轄區的頭痛人物陳男持刀追殺他人,使用辣椒水壓制奪下菜刀後帶回偵辦。
由於里民視陳男為地方惡霸,要求應羈押,警方逐一查訪里民蒐證,找尋被害人勇於出面指證,將陳男依殺人未遂、竊盜、恐嚇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員警表示,里民對陳男深惡痛絕,避之唯恐不及,警方逐一查訪蒐證,不放棄任何事證,有人要求不要等出了人命才要補救,並要求收押陳男。
高雄地檢署今天訊後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陳男,法院召開羈押庭於下午 3 時許裁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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