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中下旬經濟部將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經濟部今天發出新聞稿,正式表態將在會中主張無須調漲電價; 4 月電價可望凍漲。
不過經濟部也強調,電價是否調整屬「電價費率審議會」權責,雖經濟部將在審議會中主張無須調漲電價,但仍須尊重審議會最後審議結果。
經濟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有關報載 4 月電價應會適度反映部分燃料成本「紓壓」,避免 10 月漲價壓力更大的相關報導,純屬臆測。
經濟部指出,燃料成本是影響電價的主要因素,去年 9 月檢討電價時,燃料價格是近期相對高點(油價約每桶 75 美元),當時審議會在綜合考量「照顧民生、穩定物價、節約能源」 3 原則下,並未調漲電價。不過,目前燃料成本較去年 9 月為低,油價約每桶 65 美元,因此目前電價相較去年更無調漲的壓力。
因此,經濟部今天在新聞稿中正式表態,將在審議會中主張無須調漲電價。
經濟部說,依「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電價調整頻率為 1 年檢討 2 次,原則為 4 月及 10 月進行,且明定電價調幅最高 3 %的限制,台電公司依電價公式估算的電價檢討方案,尚須經過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由審議委員依公式檢視各項成本因子後,決議最終電價調整結果。
依照規定,電價費率審議會委員共 17 人,政府機關代表 9 人,其中包括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能源局長林全能,工商及消費者團體代表 3 人,專家學者代表 5 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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