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去年 11 月來台進行第 3 輪相互評鑑,初評報告草稿日前出爐,台灣成績介於「一般追蹤」與「加強追蹤」之間, 3 月底面對面複審將爭取加分,目標為一般追蹤評等。
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第 3 輪評鑑評等分為 4 級,分別是一般追蹤、加強追蹤、特別加強追蹤與制裁,台灣目前的成績「算是中等」。
陳明堂說,初評報告現在還是草稿, 3 月 18 日至 21 日評鑑團將再度來台進行面對面複審會議, 3 月底 APG 會提出較正式的報告, 7 月或 8 月年會時才會正式定案,因此還有機會爭取加分,目前正在針對報告整理補充資料,目標是達到一般追蹤評等。
洗防辦官員指出,APG 評鑑項目分為兩大項,一是法令技術遵循,也就是相關法令有沒有完備,台灣雖然相關法令堪稱完備,但其中一項指標是「必須積極加入聯合國各組織」,這一項就客觀環境來看台灣難以達成,「評鑑團比較無法理解」。
官員說,第 2 項則是執行效能,也就是銀行、海關等金融監理單位是否落實防制洗錢,共有 11 項指標,台灣在這個項目中拿到 4 S( 4 項實質有效),將會努力爭取到至少 5 S。 3 月底面對面複審時,將會再進一步說明與加強溝通,以爭取好成績。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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