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姓女子受託照顧嬰兒,卻涉嫌毆打嬰兒,又在洗澡時未注意水溫導致嬰兒燙傷。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全案,依傷害、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嫌起訴蘇女。
士林地檢署今天提供新聞資料指出,家住台北市士林區的蘇姓女子去年 2 月起受託照顧當時滿月的男嬰,同年 4 月 13 日晚間因不滿男嬰哭鬧不止,涉出手毆打男嬰臉部,導致男嬰右臉瘀青。
去年 4 月 14 日晚間,蘇姓女子為男嬰洗澡時,未先試探水溫即將男嬰浸泡熱水,導致男嬰背部、臀部、腿部二至三度燙傷,占體表面積 13 %;男嬰因而受有左腳燙傷後疤痕增生及攣縮、左足燙傷併疤痕及皮膚纖維化攣縮併局部變形等重傷害。
男嬰經送醫後住進加護病房,並接受清創手術,後續須接受門診追蹤及復健治療,還得穿彈性衣壓迫治療。男嬰父親不滿,提起告訴。
蘇姓女子到案否認犯行,辯稱男嬰洗澡時臉撞到洗手台才瘀青,又辯稱在洗手台幫男嬰洗屁股時,水突然變得很燙才燙傷男嬰。
承辦檢察官調查全案事證,認為蘇姓女子辯詞與事證不符,犯罪嫌疑重大,日前依傷害、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並以蘇女故意對未滿 1 歲的嬰兒犯傷害罪,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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