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情局指出,楊銘中服刑近 20 年期間,軍情局依照「國家情報工作法」及相關規定照撫家屬,每月發給家屬生活補助費用及三節發給慰問金,並提供家屬赴中探視全額經費,且政府也充分支援經費,以改善獄中生活及爭取減刑,楊銘中才能提早獲釋返台。
軍情局也強調,楊銘中返台後,軍情局均協助安排健康檢查與醫療補助,秉「從寬、從優、從速」辦理補償,包括補償金、資遣費與財損補償等,以照撫其生活。不過,楊銘中於 1984 年因案判刑禁役,軍情局自1995年方以「聘任三等」運用,從法律規定與運用事實,均無法恢復軍職身分,但政府及國防部均高度尊崇楊銘中為國犧牲奉獻精神,並依法「從寬、從優」照撫,懇請各界支持國家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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