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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嶼護理師撫卹案 審查委員一致認定冒險犯難

圖片來源:中央社

銓敘部政務次長蔡秀涓今天針對蘭嶼護理師蔡邑敏撫卹案表示,經飛航專家專業說明,審查委員一致認為蔡邑敏符合「冒險犯難」因公撫卹的標準,撫卹金額較第 2 級多約新台幣 120 萬元左右,將儘速核給蔡邑敏遺族。

蘭嶼護理師蔡邑敏搭黑鷹直升機後送病患就醫罹難,申請「冒險犯難」因公撫卹案,銓敘部今天下午 2 時 30 分邀集飛航專家開會審議。在經過 2 小時的討論後,蔡秀涓在會後受訪表示,經飛航專家的專業說明,以及審查委員審查資料,大家一致認為蔡邑敏符合「冒險犯難」因公撫卹的標準。

蔡秀涓指出,在明知蘭嶼天候、海象都不是很好,蔡邑敏仍然奮不顧身履行作為醫護人員的天職。對於蔡邑敏明知有死亡的高度危險,不思考個人安危,履行職責,這樣為國奉獻、為民服務的英勇行為,審查委員都認為這是國家應該要給蔡邑敏最高的「冒險犯難」因公撫卹的標準。

蔡秀涓表示,審查結束之後,銓敘部也會儘快就審查結果,核給蔡邑敏遺族最高的撫卹金額,但還是需要作業時間,基本上就是這一兩天內。

考試院指出,因公死亡者,依公務人員撫卹法規定,按其應得的一次撫卹金基數加發 25 %,其中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者,加發 50 %。對於撫卹金額差異,蔡秀涓指出,大約多新台幣 120 萬元左右,但詳細金額還要再做計算。此外,遺族年撫卹金給與年限也將從 15 年增加到 20 年。

媒體詢問,本案如此迅速審核,是否代表過去的程序有不妥的地方。蔡秀涓說,本案跟所有因公撫卹案的程序一樣,在沒有足夠事實資料提供審查小組判斷時,案子當然不能冒然送入審查,今天審查所依據的報告是飛安會在去年 11 月才提出。

對於開會討論時間比預計多一小時,蔡秀涓表示,所有的審查委員都沒有不同意見,只是因為飛安資料相當專業,再加上審查委員中沒有人屬於飛安領域,又想更清楚知道事發經過,了解報告內容,所以才導致審查會議開了兩小時。

與會的飛安會事故調查組組長張文環受訪表示,當時飛機受命到蘭嶼載運病患時,蘭嶼天氣不符合目視起落的標準,且蘭嶼機場也不適合夜間起降,在這樣惡劣的情況下,這架飛機還是起飛,他認為有符合冒險犯難的精神。

由於蔡邑敏年僅 28 歲,根據考試院網站指出,公務人員在職死亡者,依公務人員撫卹法規定,一次給與遺族之矜卹性給與;任職未滿 15 年者,給與一次撫卹金,不另發給年撫卹金。任職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半基數。

考試院指出,因公死亡者,依公務人員撫卹法規定,按其應得的一次撫卹金基數加發 25 %;其中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者,加發 50 %。又如屬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者,其在職未滿 15 年者,以 15 年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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