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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嚴懲酒駕 法務部提積極作為 修法、從嚴偵辦多管齊下

圖片來源:中央社

酒駕事故頻傳,引發各界議論要求加重酒駕刑責。對此,法務部也宣示,將研擬朝向比照「故意殺人」之可行性修法。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3 日) 也提出嚴正聲明,責成相關檢察機關從嚴偵辦,並盡速邀集交通主管機關積極研議車輛加裝酒精鎖,事先防止酒駕者上路,也會協調內政部及交通部,對於臨檢或查獲酒駕者,立刻扣車,若構成刑責,盡速移送法辦。

連假才剛開始就傳出重大酒駕傷亡事件,引發是否要再修法加重酒駕刑責的討論,朝野立委也紛紛表態支持提高酒駕刑責,甚至有立委提案,酒駕致死者,應增列死刑。

對此,法務部 3 日凌晨發布新聞稿宣示,將研擬酒駕致死朝向比照「故意殺人」之可行性修法。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受訪時表示,雖然有立委提案修法讓酒駕致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但刑法不能無限上綱,「一般過失致死」最多只有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業務過失致死」最多 5 年刑期,酒駕的刑責過去修法後雖有提高,但過失犯有無處以死刑、無期徒刑的必要,過去在刑法罪刑相當原則上有疑義。為此,法務部希望先從認定上著手,若能先以「故意殺人」論處,就不會違背刑法理論。陳明堂說:『(原音)認定視同故意,這在刑法理論上不要說死刑,到無期徒刑都不會違背刑法理論,這在刑法理論上就不會有捍格。』

法務部長蔡清祥也發表嚴正聲明,強調除了研議酒測值達一定數額以上視同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的修法外,蔡清祥也說,法務部將盡速邀集交通主管機關,積極研議車輛加裝酒精鎖,事先防止酒駕者上路;也將協調內政部及交通部,對於臨檢或查獲酒駕者,立刻扣車,若構成刑責,盡速移送法辦,且對酒駕之車輛,將由檢察官視情節以犯罪工具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

蔡清祥強調,對於接連發生酒駕致人於死的案件,他深表痛心,並責成相關檢察機關盡速從嚴偵辦,希望藉由積極作為盡力遏止酒駕不法情事再次發生。

(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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