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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腐案擴大偵辦 越公安部2前副部長遭判刑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3839153

越南公安部 2 名前副部長陳越新(Tran Viet Tan)和裴文成(Bui Van Thanh)因為涉及房地產開發商潘文英武的腐敗案,今天被當地法院分別判處 36 個月和 30 個月的有期徒刑。

越南「民智報」新聞網站報導,河內市法院經 3 天開庭審理有關潘文英武(Phan Van Anh Vu)的後續案件,今天下午做出一審判決。陳越新、裴文成被判處有期徒刑。

前情報官員、峴港(Da Nang)的知名房地產開發商潘文英武在前公安部副部長陳越新和裴文成等人的協助下,向峴港市和胡志明市相關單位以優惠價格購買及租賃土地,獲得龐大利益,潘文英武被控壟斷市場,造成國家龐大經濟損失。

潘文英武去年初遭到逮捕後,越南公安部調查機構擴大偵辦這起案件,時隔 3 個月後逮捕另 2 名涉案警官,包括公安部情報總局副總局長潘友俊(Phan Huu Tuan,警銜中將)與警官阮友百(Nguyen Huu Bach,警銜大校)。

另外,因涉及此案,已退休的陳越新去年 8 月被撤銷過去公安部副部長資格,裴文成則被撤去副部長職位。越南訴訟機構去年 12 月中旬決定起訴陳越新及裴文成。

越南法院以刑事法「濫用事務處理權限罪」對潘文英武判處 15 年有期徒刑,以類似罪名對潘友俊與阮友百都判處 5 年有期徒刑,以「缺乏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罪」對陳越新和裴文成分別判處 36 個月和 30 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越南法院之前以「蓄意洩露國家機密罪」對潘文英武判處 8 年的有期徒刑;並以類似罪名分別判處潘友俊和阮友百 7 年和 6 年的有期徒刑。

此外,潘文英武因犯下「濫用職務和權力侵吞資產罪」,之前還被當地法院判處 17 年有期徒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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