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團體一週來在高雄救回 3 隻遭捕獸夾傷腿的流浪狗但一共只剩 9 條腿,盼地方積極查緝、中央再修動保法防堵捕獸夾;高雄動保處指除禁止製造販售,早已新增未經許可不准持有。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發言人倪京台今天表示,台灣 7 年多前立法通過禁用捕獸夾時號稱「恐怖殺戮工具」永遠在台灣消失,但未規範防堵持有是修法漏洞,最近高雄地區遭捕獸夾夾傷的犬隻就又不斷增加。
倪京台指救援小組最近一週在高雄市六龜、興達港、田寮等處救回 3 隻狗,緊急手術保命最後只剩 9 條腿,有的白骨外露,甚至遭夾斷腿的狗媽媽忍痛哺乳初生幼犬,讓救援人員心疼感嘆「動保悲歌未了」,呼籲高雄市動保處應更積極查緝捕獸夾。
他說,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011 年 6 月審查通過動物保護法第 14 條修法法案,明訂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捕獸夾,當時號稱台灣動保史上重要一頁,許多動保人士以為「捕獸夾這項恐怖殺戮工具將永遠在台灣消失」。
但救援小組發現捕獸夾夾傷動物案例 7 年多來沒有減少,救援小組每個月都會接獲民眾通報目擊貓狗及野生動物遭捕獸夾夾傷案例,其中能救回順利醫治的不到 1 成,更多的是救援困難而在獲救前併發敗血症死亡。
倪京台指台灣捕獸夾濫用嚴重,不只貓狗受害,連保育類動物台灣黑熊、石虎也不時遭夾傷;動保法通過禁止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捕獸夾,但對「持有」未立罰則約束,修法漏洞導致被查獲持有時辯稱「庫存」或「很久以前買的」即可輕易脫罪,增加執法難度。
高雄市早就率先三讀通過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新增「未經許可不准持有獸夾」規範以防堵;倪京台希望動保法應再修法,同時配合各縣市政府加強查緝,才能讓捕獸夾真正從台灣消失。
高雄市動保處表示,依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任何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持有捕獸夾,違者可處新台幣 3000 元至 1 萬 5000 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使用捕獸夾造成動物傷害和死亡,設置人違反動保法將送辦處以刑責和重罰。
高雄市動保處說,經常不定期派人巡查店家是否製造或販售捕獸夾,也不定期大規模搜山巡查查緝及解救遭夾的貓狗等動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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