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媒體社論指 NCC 裁處中天新聞台是新聞警察行為,NCC 駁斥此說法,指出落實事實查證原則與編審內控機制是電視新聞媒體的責任,請業者依法製播新聞節目,勿損害媒體的公正與公信力。
中天新聞台去年 11 月播出「陳其邁回防大旗美,邱議瑩『大家麥離開』打悲情牌」新聞報導,經檢舉指出,報導把「大家沒離開」的台語,報導為「大家麥(不要)離開」台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為內容不實,裁罰新台幣 20 萬元。
而中國時報社論批評 NCC 裁處中天新聞台行為是新聞警察,赤裸裸干預新聞自由,NCC 今天發布新聞稿駁斥,強調落實事實查證原則與編審內控機制,以維護觀眾視聽權益,本來就是廣電業者、電視新聞媒體的責任,請業者依法製播新聞節目,以免損及媒體自身的公正與公信力。
NCC 表示,中時社論的指控一再隱匿「陳其邁回防大旗美,邱議瑩『大家麥離開』打悲情牌」未經事實查證的情況,更何況,中天電視公司內部倫理委員會議紀錄中,也有委員明確指出這則新聞有未於第一時間查證的瑕疵,以及引用數位資訊卻無建立標準作業流程等新聞內控不足的問題。
NCC 進一步指出,中天電視公司自行召開的內部倫理委員會議已經討論這則新聞,並作成會議決議「數位資訊愈來愈多,為了提升大眾傳播媒體的公信力,其後仍應持續強化新聞製播,並得思考訂定更嚴謹查證機制之 SOP,包括方法和實施的細則,請於下次倫理委員會時提出討論。」然而,至今未見對外公布明確的內控檢討,卻又一再操弄媒體工具發表不實指控,相當不可取。
NCC 認為,中國時報社論以不實指控試圖操控外界輿論觀感,此舉已意圖影響後續行政訴訟認定,在數位時代爭議訊息一再流傳,而電視新聞媒體對於新聞正確度的掌握更形嚴峻的情形下,如果僅一味操弄輿論,卻不思考對於錯誤報導如何自律改善,對於未來新聞內控機制的落實與改善完全沒有幫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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