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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在即 加國:未收到美方引渡孟晚舟文件

華為全球財務長孟晚舟(資料照)。 圖片來源:中央社

加拿大新聞社報導,加拿大司法部發言人表示,美國尚未提出引渡孟晚舟案的正式要求, 30 日是截止期限。擅長引渡案件的律師指出,若美國錯過截止日期,孟晚舟終將獲釋。

加拿大新聞社今天報導,針對中國華為公司財務長孟晚舟案, 加拿大司法部發言人麥克勞(Ian McLeod) 18 日表示:「美國尚未提出包括支持文件在內的正式引渡要求。 2019 年 1 月 30 日是他們遞交要求的最後期限。之後,加拿大將有 30 天的時間決定是否授權繼續處理此案。」

去年 12 月 1 日加拿大警方在美國要求下,於溫哥華國際機場逮捕中國華為公司財務長孟晚舟。根據加拿大引渡法,從孟晚舟被捕之日起,美國有 60 天的時間正式提出引渡要求。

美國司法部拒絕就孟晚舟案發表更多評論,但表示,聯邦政府局部關門的現況,對於準備文件過程沒有影響。

美國總統川普為爭取美墨邊界築牆費槓上民主黨,預算卡關導致聯邦政府局部停擺,約有 80 萬名聯邦政府雇員被迫放無薪假或無薪工作。

處理引渡案件有豐富經驗的溫哥華律師博庭(Gary Botting)指出,如果美國錯過截止日期,新上任的加拿大司法部長拉梅提(David Lametti)必須依法釋放孟晚舟。

不過,渥太華律師貝尼(Donald Bayne)表示,美國有關部門在截期將近卻尚未遞交正式引渡要求的情況,並不罕見。他認為美國身為此案的始作俑者,應該會在截止日期前,將文件交出。

貝尼並指出,就算美國錯過截期,他也不認為孟晚舟案會就此結束,倒是川普上個月「如果有助達成美中貿易協議和國家安全,不排除介入孟晚舟案」的言論,可能讓孟晚舟案全案終結。

孟晚舟的律師團隊可以針對川普的這番言論提出抗辯,指這是將孟晚舟視為「籌碼」,濫用審理程序。

中國對美首席貿易談判代表劉鶴 30 日至 31 日赴美進行下回合談判,孟晚舟案截止日期正好和此談判日期重疊。

孟晚舟被捕一案明顯激怒北京,原本平和的加中外交關係頓時生變。中國在 10 日逮捕前加拿大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商人史佩弗(Michael Spavor),指兩人涉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 14 日還將一名加拿大毒販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改判死刑。

孟晚舟被捕後,美國對孟晚舟提出詐騙指控, 11 日她以 1000 萬加幣保釋金交保候傳,目前住在溫哥華自宅。法官要求孟晚舟 2 月 6 日返回法庭,以確定訴訟程序的進一步日期。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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