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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須一年業界實務經驗 科大憂不利聘用博士師

圖片來源:中央社

技職教育法規定,技職校院教師須具備一年以上業界實務經驗,科大擔心此規定不利於聘用博士級人才擔任師資。教育部表示,過年後將針對相關條文進行檢討。

108 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今天在中興大學舉行,邀請全國 173 所公私立大專校院(含軍警校院)校長參與,下午進行提案討論。

台灣科技大學提案指出,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規定,擬至技職校院任職者,須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的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現在國內產業尚未成功升級轉型且未提升進用高階研究人才意願,擔心此規定不利於優秀博士級人才就業機會,希望教育部進行影響評估。

高雄科技大學提案也指出,國內產業對博士級人才的晉用需求偏低,導致博士級人才取得業界實務工作經驗受限,建議放寬認定,讓擁有相關證照、技藝、執行產學合作計畫的經歷都可納入。

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長楊玉惠表示,民國 104 年公布技職教育法後,施行至今已3年,針對一年實務經驗的規定,已放寬產學合作績效也可納入實務工作經驗,教育部也會再進一步瞭解,規定放寬後是否還會影響技專校院的師資人才聘用。

教育部代理部長姚立德指出,技職教育法實行已經 3 年,原先的條文立意理想,經過 3 年多運作,教育部正在蒐集各方意見,預計過年後針對相關條文進行適當處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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