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動保處今天說,黃姓女子涉嫌把 3 隻波斯幼貓透過 Uber 載至動物之家丟棄,動保員發現其中 2 隻幼貓眼球已脫出眼眶,研判飼主不給予醫療照護,黃女遭違反動保法送辦重罰。
動物保護處動物救援隊隊長吳晉安表示,去年 8 月間,一名優步(Uber)司機送來一個裝有 3 隻幼貓的紙箱到動物之家,動保員發現,幼貓雙眼出現嚴重感染狀況,詢問司機後,得知是一名女子委託司機把幼貓送至動物之家。
他說,因 3 隻皆為品種幼貓,動保員判斷是被棄養,發公文協請 Uber 總公司協助,經調查,掌握叫車的黃姓女子身分及居住地,但前往訪查時,黃女已搬家,動保處立即與警方合作追查黃女下落。
吳晉安表示,經警方查訪,並約談黃女到案說明,黃女供稱,當天是在路旁撿到 3 隻幼貓,才會委託 Uber 司機把幼貓送至動物之家。
但警方和動保員事後赴黃女家中訪查時,發現內有多隻相同品種的成貓,從監視器又查獲黃女案發當時從社區外出,且手上抱著裝有幼貓的紙箱,研判黃女涉嫌遺棄幼貓。
吳晉安說,經調查,確認黃女明知 3 隻幼貓眼部已被感染,卻不給予適當醫療照護,導致幼貓眼睛嚴重發炎,其中 2 隻幼貓眼球已脫垂。警訊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把黃女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他表示,黃女涉嫌違反動保法第 6 條,依法最重可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 20 萬元以上、200 萬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強調,若發生虐待或棄養動物案件,一定秉持審慎、積極且嚴謹態度,盡全力蒐集案件線索,保護動物權利。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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