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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海外未檢疫合格豬肉品 最重判刑7年

今年十月底,中國豬肉產品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基因。 圖片來源:中央社

豬瘟防疫警戒升高,關務署提醒民眾,除入境時禁止攜帶肉製品、違者將處高額罰鍰外,網購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產製品,最重將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 300 萬元以下罰金。

中國非洲豬瘟疫情失控,去年 12 月底金門海邊發現的死豬檢體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傳出是從中國漂來,全台豬瘟防疫警戒升高,海關也繃緊神經。根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去年查獲違規帶入肉製品達 6608 件,今年元旦以來也發現 23 件,顯然政府雖將違規攜入肉製品罰鍰提高至最高 100 萬元,仍有許多民眾沒有危機意識。

關務署官員表示,每個被抓到違法攜帶肉製品的民眾,都說自己不清楚相關規定,但幾乎所有違規攜入的案件,都是來自中國,「不知到底是有語言隔閡、還是文化差異,或是有其他的原因,明明已再三說明,還是有民眾要從疫區帶肉製品來台」。

官員嚴正提醒,民眾入境時違規攜帶肉製品,最高可罰 100 萬元,但這對民眾來說,只要面對繳付罰鍰時的心痛而已。若是網購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產製品,就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輸入禁止輸入的檢疫物,恐得面對牢獄之災,最重可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300 萬元以下罰金,遠比自行攜入更嚴重。

關務署表示,為全面防堵非洲豬瘟,海關已加強邊境旅客檢查,並就申報的進口快遞貨物及郵包加強查緝。自 107 年 10 月至今,台北關已於遠雄快遞專區查獲 9 件、37.2 公斤自疫區輸入的豬肉產製品,顯示國人仍有上網訂購非洲豬瘟疫區國家豬肉製品情形。

關務署官員呼籲,民眾切勿網購國外肉品寄送回台,違者將遭受重罰,得不償失。民眾若有走私動物或動物產製品情資,歡迎向防檢局提出檢舉,檢舉屬實者,最高可獲得獎金 500 萬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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