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高雄一家醫院的嬰兒室於 12 月 4 日起到 15 日接連發生嬰兒群聚感染,共計 12 名嬰兒,院方卻遲至 21 日才通報,高市府衛生局以醫院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將依法裁處新台幣 6 萬到 30 萬元。
市府衛生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12 月 21 日夜間接獲醫院通報嬰兒室發生上呼吸道感染群聚事件,醫院通報12 月 6 日至 15 日共 6 名嬰兒出現咳嗽、鼻塞等症狀並轉院至醫學中心治療,其中 4 名檢驗為呼吸道融合病毒感染。
衛生局指出,醫院遲至21日才通報,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 32 條規定,衛生局就要依法裁罰。
衛生局詳查醫院護理紀錄,更新發病人數 12 月 4 日至 15 日共計 12 名嬰兒,衛生局於事後派員於 22 日、24 日到醫院進行疫情調查及實地防疫輔導,經查院方除延遲通報,醫院還有隔離動線規劃不當、標準作業流程建置不善、嬰兒室內未有濕洗手設等,易造成交叉傳播的風險,已要求改善,如逾期未改善將再裁罰。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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