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今天批准大麻藥用和研究用,在制定有全世界最嚴格毒品管制法律的東南亞,這是大麻首次得以合法化。
路透社報導,泰國軍政府指派組成的國民議會(National Legislative Assembly)加開會議,趕在年節前加緊審議法案,結果表決修訂了 1979 年「麻醉藥品法」(Narcotic Act)。直到 1930 年代,泰國還有使用大麻緩解疼痛與疲勞的傳統。
起草委員會主席宋才(Somchai Sawangkarn)在電視轉播的會議說:「這是國民議會給政府和泰國人民的新年賀禮。」
儘管從哥倫比亞到加拿大各國已將大麻醫療用甚至消遣用合法化,但在許多東南亞國家,大麻依然非法,而且是個禁忌。
在新加坡、印尼和馬來西亞,買賣大麻最重可判死刑。
但在泰國,大麻合法化的主要爭議涉及外國公司的專利權申請,若是讓外國公司取得專利權,可能會主宰泰國大麻市場,使得泰國病患較難取得治療用途的大麻,泰國研究人員也將較難取得大麻萃取物以進行研究。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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