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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攜帶肉品暴增一倍 第3日開罰17件

圖片來源:中央社

旅客違規攜帶肉品入境罰鍰新規定上路已第三天,違規情形卻不減反增,根據防檢局最新統計,從 15 日下午 4 時至今天下午 4 時台灣各邊境機場及港口共查獲 17 件,其中 10 件來自中國。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45 條之 1」修正案經總統於 12 日公布後,14 日正式生效,旅客若從非洲豬瘟發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類等產品入境,將依次開罰新台幣 5 萬元、50 萬元及最高 100 萬元;旅客若從口蹄疫或禽流感區違規攜入家畜或家禽肉類等產品,罰款額度則依次為 3 萬元、30 萬元、100 萬元。

違規攜帶肉品罰緩新制上路前兩日,都各有 8 件違規案例,今天是上路第三天,違規情形暴增一倍,根據防檢局今天傍晚公布的最新統計,從15日下午 4 時至今天下午4時止,全國各邊境機場、港口查獲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案例共 17 件,違規旅客國籍分別為台灣 13 人、中國2人、泰國及印尼各一人。

防檢局表示,17 件案例中違規攜帶的肉品,來自中國有 10 件,在桃園機場及松山機場分別查獲 4 件,台中機場、金門小三通則各查獲 1 件,10 件肉品中有 5 件為豬肉類產品、各開罰 5 萬元,4 件為禽肉產品各開罰 3 萬元,1件為犬貓食品開罰 1 萬元。

來自越南的則有 4 件,包含豬肉及禽肉製品都開罰 3 萬元,分別在高雄小港機場查獲 2 件、台中機場及桃園國際機場各查獲 1 件。

另外,來自印尼、泰國的分別為 1 件開罰 3 萬元,都在桃園機場查獲,而在桃園機場也查獲旅客攜帶來自匈牙利的豬肉臘腸,開罰 5 萬元。

防檢局統計,從 14 日零時起至今天下午 4 時違規攜帶動物產品案例共 33 件,開罰五萬元共 11 件。

防檢局表示,新法剛上路,實施一段時間後,會依違規案件的消長情形進行評估,若必要將調整修正,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的罰則已經提高,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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